殷聘尹
殷聘尹(16世纪—17世纪),字起三,南直隶苏州府吴县籍,昆山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殷聘尹是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举人[2],四十七年(1619年)授新城县知县,裁决廉明,学问优等,勤勉好士,清除懒惰的官吏,重建当地县堂,办事不因劳费怨苦,曾说:“要一文官不值一文,宽一分民受惠一分。”六年后陞南京大理寺评事,县人民立碑建祠在北门外灌湖路侧[1]。
引用
参考文献
- 光绪《崑新两县续修合志》·卷十八·选举二
- 康熙《【江西】新城县志》·卷八·官职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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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汤必选 |
明朝江西新城县知县 1619年-1623年 |
继任: 吴之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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