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銮宣
李銮宣(1758年—1817年),字伯宣,号石农,别署散花龛主,山西静乐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善诗。
生平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登进士,改刑部主事。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任提牢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改安徽司主事。乾隆六十年(1795年)升任湖广司员外郎。嘉庆三年(1798年)任浙江温处道。嘉庆九年(1804年)任云南按察使。因事遣戍新疆迪化州。嘉庆十六年(1811年)改兵部武库司主事、直隶天津道[1]。嘉庆十九年(1814年)任通永道[1]、直隶按察使。次年改广东按察使、四川布政使。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护理四川总督、后改任云南巡抚[1]。
喜游历,与旗人诗人法式善、乾隆四十年((1775)进士曹锡龄(号定轩;父乾隆十九年进士曹学闵;子嘉庆己未科进士曹汝渊)相唱和。著有《坚白石斋诗集》16卷(蒋攸铦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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