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一士
曹一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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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工科给事中 | |
籍贯 | 江苏省青浦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谔廷,号济寰 |
出生 | 康熙十八年(1679年) |
逝世 | 乾隆元年(1736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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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一士(1679年—1736年),字谔廷,号济寰,江苏青浦县人。清朝官员、诗人。
生平
曹泰曾少子。为诸生三十余年,选拔授通州如皋县教谕。雍正四年中举,次年春试不第。雍正八年(1730年)进士,[1]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参纂《大清一统志》。雍正十三年,考选云南道监察御史。乾隆元年官至工科给事中。能为民请命,上疏请求对“比附妖言”之罪从宽处治,严禁公报私仇诬告他人。曾师从方苞,学习古文法,诗文“温雅有致”。有《四焉斋诗集》六卷、《四焉斋文集》八卷。有女儿曹锡珪,嫁叶承。[2]次女曹锡淑,嫁陆秉笏。三女曹锡堃,为秉笏继妻。
注释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卷三百〇六《曹一士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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