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敦元
戴敦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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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部尚书 | |
籍贯 | 浙江省开化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元吉,号金溪 |
谥号 | 简恪 |
出生 |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 浙江开化县 |
逝世 | 道光十四年(1834年) 京师(今北京市)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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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敦元(1767年—1834年),字吉旋[1],号金溪,浙江开化人,清朝政治人物、学者,进士出身。
生平
戴敦元自幼天赋秉异,十岁即举神童,学政彭元瑞试之以文,语句老成;面问经义,对答如流。彭元瑞叹道:“子异,日必为国器!”戴敦元年仅十五即举乡试,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登癸丑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改礼部主事。出典山西乡试,升郎中。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出任广东高廉道。道光元年(1821年)擢江西按察使。道光二年(1822年)迁山西布政使,不久调湖南,护理巡抚。道光三年(1823年)召授刑部侍郎,十年未迁,专治刑狱。道光十二年(1832年)擢刑部尚书,典会试。道光十四年(1832年)卒,朝廷优诏赐恤,称其“清介自持,克尽职守”,赠太子太保,谥简恪。《清史稿》有传。[2]
家族
注释
- ^ 表字取自《周易·履卦》:“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 ^ 《清史稿·列传一百六十一》:戴敦元,字金溪,浙江开化人。幼有异禀,过外家,一月尽读其室中书。十岁举神童,学政彭元瑞试以文,如老宿;面问经义,答如流。叹曰:“子异,日必为国器!”年十五,举乡试。乾隆五十五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改礼部主事,铨授刑部主事,典山西乡试。累迁郎中。嘉庆二十四年,出为广东高廉道。道光元年,擢江西按察使。
敦元初外任,以情形非素习,苏州多粤商,过访风土利弊,久之始去,尽得要领。至江西,无幕客,延属吏谙刑名者以助,数月清积牍四千余事。二年,迁山西布政使,单车之任,舆夫馆人莫知为达官。籓署有陋规曰釐头银,上下取给,敦元革之,曰:“官有养廉,仆御官所豢,何赢余之有?”调湖南,护理巡抚。三年,召授刑部侍郎,自此历十年,未迁他部,专治刑狱,剖析律意,于条例有罅漏,及因时制宜者,数奏请更定。每日部事毕,归坐一室,谢绝宾客。十二年,擢刑部尚书,典会试。十四年,卒,优诏赐恤,称其清介自持,克尽职守,赠太子太保,谥简恪。
敦元博闻强识,目近视,观书与面相磨,过辄不忘。每至一官,积牍览一过,他日吏偶误,辄摘正之,无敢欺者。奏对有所咨询,援引律例,诵故牍一字无舛误,宣宗深重之。至老,或问僻事;指某书某卷,百不一爽。尝曰:“书籍浩如烟海,人生岂能尽阅?天下惟此义理,古今人所谈,往往雷同。当世以为独得者,大抵昔人唾余。”罕自为文,仅传诗数卷。喜天文、律算,讨论有年,亦未自立一说。卒之日,笥无余衣,囷无余粟,庀其赀不及百金,廉洁盖性成云。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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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清史稿》,中华书局点校本
外部链接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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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若霖 |
刑部汉尚书 道光十二年二月辛卯-道光十四年十一月癸酉 (1832年3月15日-1834年12月12日) |
继任: 史致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