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巴布亚新几内亚行政区划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巴布亚新几内亚全国按行政区划分为4个大区和22个省,省之下还划分有县和地方政府区域(LLG)。[1]

大区

巴布亚新几内亚大区

巴布亚新几内亚共有4个大区。

巴布亚新几内亚有20个省,加上1个自治区和首都区,共22个省级单位。

  1. 中央省
  2. 钦布省
  3. 东高地省
  4. 东新不列颠省
  5. 东塞皮克省
  6. 恩加省
  7. 海湾省
  8. 马当省
  9. 马努斯省
  10. 米尔恩湾省
  11. 莫雷贝省
  1. 新爱尔兰省
  2. 北部省
  3. 布干维尔自治区
  4. 南高地省
  5. 西部省
  6. 西高地省
  7. 西新不列颠省
  8. 桑道恩省
  9. 国家首都区
  10. 赫拉省
  11. 吉瓦卡省
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省

县是省的下级行政区划。截至2011年,巴布亚新几内亚共有87个县。[2]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