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领,或称甲喇,为清代八旗组织名,京旗每旗下分五参领,每参领下辖佐领若干。参领上有副都统(梅勒额真)、都统(固山额真)。一般情况下,一个参领统辖五个佐领(牛录章京)。
参领之长官,最初称为“甲喇额真”,后改称甲喇章京(满语:ᠵᠠᠯᠠᠨ ᡳ
ᠵᠠᠩᡤᡳᠨ,穆麟德转写:jalan i janggin),正三品,掌管所属的战备、兵籍、争讼、户口、田宅等。
清代蒙古旗下也有该职务,称“扎兰”(蒙古语:ᠵᠠᠯᠠᠨ,转写:ǰalan[转写种类不明],西里尔字母:залан,全称为“扎兰章京”)。[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