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礼
刘继礼(?—?),字公立[1],号又庭[2],四川叙州府宜宾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四川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进士,户部观政,授湖广景陵县知县,三十七年改杭州府教授,三十九年升助教,四十年升刑部主事,乙四十三年升员外,四十四年终养,泰昌元年(1650年)起兵部车驾司员外,天启二年(1622年)升武库司郎中,四年升湖广参政,六年升云南按察使,崇祯元年升右布政。
参考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刘继礼,贯四川叙州府宜宾县民籍,国子生。治诗经,字公立,年二十六,八月十二日生。曾祖鉴,祖芹,父光大(学正),前母曹氏,母罗氏。慈侍下,兄继祖(指挥使),继诗(贡士),弟继易。娶丁氏,继娶周氏。四川乡试第二十一名,会试第二百十五名。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刘继礼,又庭,诗四,己卯八月十二日生,宜宾县人,丁酉二十一,会二百十五,三甲二十八,户部政,授湖广景陵知县,己酉改教杭州府授,辛亥升助教,壬子升刑部主事,乙卯升员外,丙辰终养,庚申起兵部车驾司员外,壬戌升武库司郎中,甲子升湖广参政,丙寅升云南按察使,戊辰升右布政。曾祖鉴,祖芹,父光大(云南安宁州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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