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都大官,北魏内都坐大官的省称。
内都坐大官与中都坐大官、外都坐大官合称三都大官[1],掌重要案件的审理,并主司品官。任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外戚及胡汉重臣,权势很大。属官有内都下大夫、内都坐令等。祭吊时位在三公及尚书令之上。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年)改制后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