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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都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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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都大官北魏内都坐大官的省称。

内都坐大官与中都坐大官、外都坐大官合称三都大官[1],掌重要案件的审理,并主司品官。任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外戚及胡汉重臣,权势很大。属官有内都下大夫、内都坐令等。祭吊时位在三公尚书令之上。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年)改制后罢。

参考文献

  • 《资治通鉴大辞典·上编》
  • 《中国历史大辞典·上卷》
  1. ^ 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晋纪·安帝隆安三年(公元399年)》:“魏官有三都大官:都坐大官、外都大官、内都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