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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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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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發言次數 | 參與者人數 | 發起人 | 最後發言者 | 最後發言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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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出爭議 | 2 | 2 | 飯飯國王 | Camouflaged Mirage | 2020年3月17日 (二) 17:22 (UTC) |
自願退出 | 1 | 1 | Evesiesta | Evesiesta | 2022年10月30日 (日) 08:00 (UTC) |
Wikipedia:維基學生會/導航的編輯爭議 | 5 | 4 | Sunny00217 | Yenhochia | 2020年2月23日 (日) 18:11 (UTC) |
議案36(維基學生會條目編輯常駐活動策劃) | 10 | 9 | 飯飯國王 | 飯飯國王 | 2020年6月14日 (日) 03:19 (UTC) |
議案48(成員守則的優化作業) | 5 | 5 | だ*ぜ | Streetdeck | 2020年4月17日 (五) 03:32 (UTC) |
特別議案12 (考核草案) | 7 | 4 | Yenhochia | 飯飯國王 | 2020年1月5日 (日) 16:36 (UTC) |
特別議案13 (六個月不參與學生會會務彈劾規則討論) | 29 | 8 | 飯飯國王 | S099001 | 2021年1月9日 (六) 11:24 (UTC) |
議案42(成員規則修正) | 36 | 12 | 飯飯國王 | Jonathan5566 | 2021年3月21日 (日) 10:49 (UTC) |
超過6個月沒參與學生會活動的成員 | 13 | 3 | 飯飯國王 | 飯飯國王 | 2020年3月19日 (四) 02:59 (UTC) |
議案
議案36(維基學生會條目編輯常駐活動策劃)
提案人:Yenhochia
根據議案34的投票結果,本會打算規劃長時間的編輯活動。在下認為能舉辦類似動員令的編輯活動,並可分時段提供聚焦主題(類似中、小動員令),成員能隨時提交條目,合乎規定者得獲取分數,然後再依照得分給予獎勵。請見下方:
提案
Yenhochia的提案:某一段時間由會內成員投票,或活動執行相關幹部選擇主題供成員進行活動,時間到了以後繼續選擇主題,並統計上個主題的成員得分,然後依規定提供獎勵。
討論區
- (+)支持:可行之專案,且增加成員互動。--Rice King ※飯飯國駐維基大使館 2019年11月27日 (三) 09:53 (UTC)
- (+)支持:可以增加相關成員參與條目編輯程度。--🍫巧克力~✿ 2020年2月9日 (日) 06:07 (UTC)
- (+)支持。——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20日 (四) 04:18 (UTC)
- (+)支持 --夜月《簽名簿》(邊緣人小組·維基小天使) 2020年2月20日 (四) 10:53 (UTC)
- (+)支持個人建議可以包括DC落選主題(那些邊緣落選的)。但是重點是時間,以及主題不要與DC/WAM重疊,不然可能被說分裂社群。Camouflaged Mirage(留言) 2020年3月18日 (三) 07:10 (UTC)
- (+)支持--Xavier Ariad#簽名 2020年4月13日 (一) 08:34 (UTC)
- (+)支持,主要是冒個泡。--西安兵馬俑主義好!🏳️🌈🔞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2020年6月13日 (六) 13:52 (UTC)
相關問題
本活動試運行已久,目前碰到兩個問題,一是多數用戶提報貢獻時,並未按照要求規格提報,導致貢獻審核者不便,在此先提醒各位,提報貢獻時頁面上方有被摺疊的介紹,務必點開來仔細看看;二是用戶有時沒有填報貢獻條目長度,假設該條目為新建條目,用戶補填長度時應提報補填時的長度,或是原先提報貢獻時相對應的長度?--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20年5月6日 (三) 09:32 (UTC)
- 個人偏向給予用戶補填時的長度,但還是希望在最初提報時就已填妥。--人人生來平等 歡慶C區年度圖片出爐📸 2020年5月6日 (三) 10:03 (UTC)
- 在下建議補填長度時應以當下的長度為主。另有一問題是:若在審核期間長度大幅變動(如原為5000後增加到8000),這樣的情況要重填嗎?--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6月14日 (日) 03:19 (UTC)
議案42(成員規則修正)
- 有鑑於近日學生會會務幾乎停擺,在下提供一些拙見。希望能拋磚引玉,找出最佳的解決方案。--Rice King ※飯飯國駐維基大使館 2019年12月1日 (日) 04:00 (UTC)
期限
- 成員六個月未參與會務遭退會改為未參與維基百科三個月或未參與學生會會務六個月。若有特殊原因則向委員申請,最多可再延長三個月。
- 由於委員有負責結案及主持的權力,不參與會務將影響會議進行。一律三個月為限。若有特殊原因則需停權並向其他委員申請,最多可再延長三個月。
申請
- 委員在審核時,以對本會貢獻為首要考良,若該成員在會務上貢獻不多,可拒絕其申請或只延長幾週。
- 若停職委員重新參與會務並申請復職,即給予復職。
延長時間
- 最多:三個月
- 其他:有請各位提出
以上,請大家多多指教!--Rice King ※飯飯國駐維基大使館 2019年12月1日 (日) 04:00 (UTC)
討論區
- @Yenhochia:@人人生來平等:@Ericliu1912:@Sunny00217:@Nightwayyyyy:@SickManWP:不知道各位前輩意下如何?--Rice King ※飯飯國駐維基大使館 2019年12月1日 (日) 04:22 (UTC)
- (+)支持修訂成員守則。--𝓢𝓲𝓬𝓴𝓜𝓪𝓷𝓦𝓟(邊緣人小組·新手會)發表於 2019年12月1日 (日) 04:25 (UTC)
- @SickManWP:那您覺得延長時間呢?--Rice King ※飯飯國駐維基大使館 2019年12月1日 (日) 04:37 (UTC)
- 本人反對三個月不參與會務將被革職之決定,我不是委員,因此無法對委員作出建議。--𝓢𝓲𝓬𝓴𝓜𝓪𝓷𝓦𝓟(邊緣人小組·新手會)發表於 2019年12月1日 (日) 07:34 (UTC)
- @SickManWP:您是指委員方面嗎?--Rice King ※飯飯國駐維基大使館 2019年12月1日 (日) 09:31 (UTC)
- 本人反對三個月不參與會務將被革職之決定,我不是委員,因此無法對委員作出建議。--𝓢𝓲𝓬𝓴𝓜𝓪𝓷𝓦𝓟(邊緣人小組·新手會)發表於 2019年12月1日 (日) 07:34 (UTC)
- @SickManWP:那您覺得延長時間呢?--Rice King ※飯飯國駐維基大使館 2019年12月1日 (日) 04:37 (UTC)
*(!)意見:其實修改這些時間治標不治本,主要還是得讓會員更直接得知會內進行中的活動。對本提案暫持(=)中立態度。--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19年12月1日 (日) 11:06 (UTC)
- (:)回應:在下認為,是否參與會務與個人態度有關,有些人主動參與,有些人只掛個名,因有退會提醒而被動參與討論。這樣的態度是不對的,如果只是為了讓用戶頁多幾個模板,對會務毫不關心,我想學生會不缺、也不需要這種人!如果繼續循環下去,《求聞》以及外界對學生會的存在將繼續保持質疑的態度(本人近日在檢視過去的會議記錄,發現求聞的事。本人雖不同意求聞那過分的評論、也對有如挖人老底的作法感到不滿。但,有些敘述的確實是我們需要改進的地方),我相信、也期待學生會能變更好!--Rice King ※飯飯國駐維基大使館 2019年12月2日 (一) 09:57 (UTC)
P.S:我講話可能有些直接,若有傷害到任何人,請糾正並給予體諒,謝謝!--Rice King ※飯飯國駐維基大使館 2019年12月2日 (一) 09:57 (UTC)
- 其實不管時間有多長,不會參與的還是不會參與,基本同戰車君的意見,(=)暫時中立。--人人生來平等相信中華⚾ 2019年12月3日 (二) 15:33 (UTC)
- (:)回應:了解前輩和會長的意思。不過在下認為,既然不參與,想必也不需多些寬容吧!--Rice King ※飯飯國駐維基大使館 2019年12月4日 (三) 09:31 (UTC)
- 我想縱使有無期限,都不會改變會內的現狀,既然如此我不願支持不參與會務三個月即退會。--奈威空白鍵 2019年12月4日 (三) 12:01 (UTC)
- 如果說這裏「會務」是指整個維基百科的話,在下是(+)傾向支持減半,但要是說是是指學生會內部事務的話......(-)反對-- Sunny00217 2019年12月14日 (六) 13:59 (UTC)
- @Sunny00217: 想問一下前輩,整個維基百科的會務,您為什麼支持會內的規則修正?--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19年12月15日 (日) 02:00 (UTC)
- @飯飯國王:如果說閣下的「會務」是指維護整個維基百科的話,在下是(+)傾向支持減半,但要是說是是指單純處理學生會內部事務的話那麼在下(-)反對-- Sunny00217 2019年12月15日 (日) 07:33 (UTC)
- 對對對,就是如果指會內事務的話,我也是反對。--奈威空白鍵 2019年12月17日 (二) 23:02 (UTC)
- @飯飯國王:如果說閣下的「會務」是指維護整個維基百科的話,在下是(+)傾向支持減半,但要是說是是指單純處理學生會內部事務的話那麼在下(-)反對-- Sunny00217 2019年12月15日 (日) 07:33 (UTC)
- @Sunny00217: 想問一下前輩,整個維基百科的會務,您為什麼支持會內的規則修正?--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19年12月15日 (日) 02:00 (UTC)
- @Sunny00217、Nightwayyyyy:若改為未參加學生會會務6個月,或3個月未參與維基百科事務如何?--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19年12月23日 (一) 09:22 (UTC)
- 我是不希望嚇跑其他人拉,畢竟我自己也很忙,有時候也會漏掉這邊的事情,我覺得沒有任何編輯動作達6個月以上可以退會,請求參與會務照發給不活躍的成員。--奈威空白鍵 2019年12月23日 (一) 09:42 (UTC)
- 未參加學生會會務6個月,或3個月未參與維基百科事務即可革職個人贊同;但是展開會議可否傳送通知呢?消波塊(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10:09 (UTC)
- @心平星辰:您是指新開議案時還是年度會議開始時呢?--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19年12月29日 (日) 14:57 (UTC)
- @Yenhochia: 建議是年度會議優先於新開議案消波塊(留言) 2019年12月30日 (一) 15:06 (UTC)
- @心平星辰:不是很理解您的意思,希望能講得再詳細一點。--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19年12月30日 (一) 16:08 (UTC)
*(-)反對,三個月🙄!嚇跑人家嘛!--Wright Streetdeck . Happy New Year 2020 2020年1月6日 (一) 11:50 (UTC)
- @Streetdeck:前輩您是看錯還是誤會了什麼?什麼三個月?--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20年1月7日 (二) 16:55 (UTC)
- (~)補充:前輩您每次都默默寄送會務通知,有時我還真忘記參與了,感謝、辛苦您了!--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20年1月7日 (二) 17:06 (UTC)
- 只看到一半,如果非會務三個月是可以。叧外,謝謝您。--Wright Streetdeck . 新手會 2020年1月9日 (四) 07:12 (UTC)
- @Yenhochia:,兩個都可以是最佳,但是如果不可行的話,通知以年度會議順序優先於新開議案消波塊(留言) 2020年1月9日 (四) 14:33 (UTC)
- 這樣說吧,其實我對以活躍度來決定是否取消成員資格,這個做法有些疑慮,維基百科是自願參與的,不能強迫他人,這個制度有點強迫意味,但為了避免冗員的情況下,我(+)支持將六個月未編輯維基百科用戶頁和用戶討論頁以外空間用戶的成員資格取消。--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20年1月9日 (四) 15:33 (UTC)
- (+)支持但如有重要會務希望發訊通知,我也在努力摸索中。--夜月《簽名簿》(邊緣人小組·維基小天使) 2020年2月20日 (四) 10:50 (UTC)
- (+)支持基本可以。Camouflaged Mirage(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17:23 (UTC)
- (!)意見如果可以的話可以找大佬寫個腳本自動統計成員參與度啥的自動發提醒吧,節約人力--是橙🍊子🍊木哦! 2020年6月13日 (六) 12:29 (UTC)
- (+)支持--木瓜不是食物🤢留言簿 2021年3月21日 (日) 10:49 (UTC)
議案48(成員守則的優化作業)
就《成員守則》的相關問題,本人準備將現有條文搬運至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規例,並明確且細化條文以及其罰則。如果本會准許,本人將會抽空動工。完工後,相關條文將會再次於本議案請求本會核實並批准,核准後方會取代現有條文。(i.e. 在未有核准之前,維基百科:維基學生會/規例的相關條文都是沒有效力的。)——だ☆ぜ 𓋹 謹此敬上 2020年3月18日 (三) 18:23 (UTC)
- (+)支持,感謝前輩!--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3月22日 (日) 06:08 (UTC)
- (+)支持Camouflaged Mirage(留言) 2020年3月26日 (四) 14:55 (UTC)
- (+)支持--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20年4月15日 (三) 15:54 (UTC)
- 公識為通過,請Dasze君儘快提供有關條文守則,供各委員及成員參考。--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4月17日 (五) 03:32 (UTC)
特別議案
特別議案12 (考核草案)
為保持頁面整潔,故另開草案頁,歡迎在下方討論。--☭ ☭戰車兵狂好者☭ ☭(留言) 2019年5月18日 (六) 15:37 (UTC)
討論區
Yenhochia的建議
根據敝人自行的推估,目前的新手教學除了其他前輩的現有資源外,也許本會成員或其他用戶能錄製影片供講解,此外對各方針講解、使用和相關違規判例也能作成簡單且明確的文本,甚至可以依內容作分級和延伸,從基本知識到站務協助,甚至是職務申請等,以下列幾個敝人認為需要的數項物件:
- 各方針講解、使用和相關違規判例
- 編輯教學(並非基礎的輸入而已,而是能夠改進條目的編輯教學)
- 站務說明
- 申訴教學以及協助資源(類似法扶律師)
若有其他想法會再補充。--☭ ☭戰車兵狂好者☭ ☭(留言) 2019年5月18日 (六) 17:33 (UTC)
- (:)回應其實我們要鼓勵新手去仔細閱讀維基百科新手入門,花一小段時間了解基本的wiki編輯規則以及其他各類規章制度。我剛來參與編輯之時也是對編輯語法一無所知,還是自己連續細緻閱讀了兩天的wiki新手指導以及wiki各類模板才慢慢了解wiki代碼及其語法的,最後對自己的用戶頁編輯試驗了將近兩百次,才熟悉最基本的編輯手法、套路等,一個多月後基本可以熟練運用各類模板了、任意DIY自己的主頁了。而其他規章制度也可以透過主動的閱讀來了解。所以咱可以積極鼓勵新手們去主動探索,這個過程中他們也難免遇到疑難,於是向我們求助,我們就可以幫他們少走彎路。---- Mr.KayGo📶2019年7月27日 (六) 19:33 (UTC)
- @TrutH SuiTeR:抱歉這幾天比較忙。確實,維基的語法必須要花滿久的時間去熟悉,這部份自己不去使用怎麼教也沒用,跟讀書一樣,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讓新手們能夠了解維基百科的規則,並瞭解如何獲得協助。--戰車兵狂好者黑鷹戰爭正在進行GA評選(留言) 2019年7月29日 (一) 19:36 (UTC)
- 目前在Youtube有一些維基百科的教學影片(如:中文維基百科教學頻道- YouTube),可以聯絡如何合作等等,我自己原本也有在部落格寫些教學文(維基研究記事簿),但其實還可輔以「維基學院」進行教學文章發佈,最大好處是在維基平台上可以多人協作等優點。--♬Encore Melody♬(留言) 2019年12月3日 (二) 14:56 (UTC)
- 稍微看了一下Wasami君提供的YT頻道,該頻道的持有者貌似很久沒更新過了?--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19年12月16日 (一) 12:30 (UTC)
- 看完草案,覺得自己應該也需要接受幫助[開玩笑的]。--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20年1月5日 (日) 16:36 (UTC)
舞月書生的建議
大致看了一下,建議酌情增加申明利益與申報有償編輯、IPBE的內容。--舞月書生𐙼羊村村民與雞條粉,近期關注COVID-19。𔒚!
特別議案13 (六個月不參與學生會會務彈劾規則討論)
近日想幫忙會上將不活躍的成員彈劾,但才提出一個便作罷,目前已超過5人未參加會務超過6月而未被舉報,甚至有人是進會至今從未參與過!
我建議請一位前輩負責寄送預定褫奪成員通知(其實近期的會議紀錄就擺在會議室,要查很容易),並請在會務方面較活躍的前輩發起彈劾,分工合作,不然只有一個人會壓力過大(我自己去查記錄時都快吐血了!)。
或許在下的想法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但煩請各位前輩多多指教,找出最適合的辦法,不然該條文就刪去,省時省力!
提案人: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20年1月7日 (二) 17:42 (UTC)
- @SickManWP、Yenhochia、Ericliu1912、Nightwayyyyy、人人生來平等:@Sunny00217:幾位前輩都比較活躍,不知意下如何?--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20年1月7日 (二) 17:42 (UTC)
- 其實學生會最近幾個月的會務不多(坦白說就是有點空轉,沒事做)⋯⋯個人不太想因而開除成員,也不想去除規則,這條規則應該適用於會務正常運轉的時期。——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月7日 (二) 23:38 (UTC)
- 我認為參與維基百科也是正常參與會務,因此我認為不參與學生會務不至於要開除會員資格。抱歉本人目前空閒時間不多,且身體抱恙,又有考試準備,如有時間本人會處理有關成員的通知的。--𝓢𝓲𝓬𝓴𝓜𝓪𝓷𝓦𝓟(邊緣人小組·新手會)發表於 2020年1月8日 (三) 09:16 (UTC)
- (!)意見:若與議案42合併討論呢?--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20年1月9日 (四) 02:17 (UTC)
- 這兩個是完全一樣的東西啊-- Sunny00217 2020年1月12日 (日) 08:48 (UTC)
- @Sunny00217: 不一樣,一個是規則修正,一個等於是存廢討論。--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20年1月13日 (一) 09:16 (UTC)
- @飯飯國王:WP:CHOICE--Wright Streetdeck . 新手會 2020年1月17日 (五) 09:02 (UTC)
- @Streetdeck:不太明白您的意思,這規則不是我定的,也因為可能違害到某些成員的權益,故提出討論啊!--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20年1月17日 (五) 17:50 (UTC)
- 其實我覺得可以改採凍結會籍的方法,較為彈性,各位意下如何?——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月16日 (四) 09:01 (UTC)
- @Ericliu1912:可否請您說明一下具體內容?謝謝!--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20年1月17日 (五) 17:50 (UTC)
- @Ericliu1912:若只是凍結這個動作而已的話,好像就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20年1月19日 (日) 15:06 (UTC)
- 這是目前會務幾近停擺下的無奈之策。——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20日 (四) 04:17 (UTC)
好吧!暸解前輩的苦衷,也只能先這樣了,但@Ericliu1912:若恢復正常狀態,請您看一下議案42的規則是否合適。謝謝!--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2月21日 (五) 02:00 (UTC)- @Yenhochia:也請會長看一下這裏。--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2月21日 (五) 02:06 (UTC)
- 這是目前會務幾近停擺下的無奈之策。——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20日 (四) 04:17 (UTC)
- (-)反對:經思考後,認為仍是多餘的,不如先不管、不做任何動作。--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3月18日 (三) 13:11 (UTC)
- (*)提醒所描述的行政操作應為褫奪,而非彈劾。彈劾是對於有職務在身的成員所進行的除去職務的操作,而非單純的除去會籍。——だ☆ぜ 𓋹 謹此敬上 2020年3月18日 (三) 19:25 (UTC)
- (*)提醒@だ*ぜ:彈劾是過程,褫奪是結果。另外褫奪一詞也不是指單純的去除會籍。@人人生來平等:不知在下有沒有解讀錯誤?--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3月22日 (日) 06:13 (UTC)
- 很抱歉的是,台端這裏犯了一個不相干的邏輯謬誤。本人之前論述的是,「彈劾」是「對持有公權力人士進行的一種解除其職務的操作」,並不是論述其究竟是結果或是過程,而是論述「彈劾」的含義導致其所論述的操作,不能適用於沒有公權力的人士。——だ☆ぜ 謹書之 2020年4月16日 (四) 17:34 (UTC)
- 更抱歉的是,在下住在台灣,跟前輩那邊的法律不同(公務員在台灣是可以被彈劾的),此外請見議案44,彈劾一詞不是我發明的,感謝!--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5月7日 (四) 02:58 (UTC)
- 「不能適用於沒有『公權力』的人士」,公務員持有公權力。你不能褫奪一個市民的理髮院會員會籍,這種操作叫作「解除會籍」。另,我所查找的資料全部都是中華民國(即台灣)的《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而非香港的辭書。——だ☆ぜ 謹書之 2020年6月19日 (五) 12:35 (UTC)
- 是我閱讀能力降低嗎?前輩您的論述前後矛盾耶,一下說是褫奪,一下說是解除會籍。還有聽您這樣講又不對,為何他國沒有彈劾公務員的相關法規?難道他們的公務員沒有公權力嗎?在下從未討論是否擁有公權力,一要討論就離題了!還有我提過了,彈劾這詞不是我擺進來的,若您真覺得有疑慮應該是去找寫的人,解鈴還須繫鈴人!--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6月21日 (日) 01:01 (UTC)
- 感謝前輩辛苦的翻閱辭典,但參閱法典應是較為精準的。此外,沒說學生會要全然遵照法律條文定規定,在下引用一位委員的話:「學生會儘量不要這樣多程序問題,否則社群會不滿。」旨哉斯言!--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6月24日 (三) 03:07 (UTC)
- 請你看一下當時「2020年5月7日 (四) 02:58 (UTC)」的發言——「跟前輩那邊的法律不同(公務員在台灣是可以被彈劾的)」。如果覺得前後矛盾的話,我只能表示遺憾,遺憾未能傳遞予你「一般會員的會籍不能與持公權力之人士同等並論。『褫奪』之詞,論之不當,得知後應自正之。」另,法律也需根據辭典之意,照文頒本。又另,此為語文問題,連程序問題也算不上。--だ☆ぜ (Dasze) 2021年1月1日 (五) 12:20 (UTC)
- 鑒於學生會目前的情況,我不會再回應和推動本議案,若前輩仍要針對那無聊的字眼還有搞不清楚在下所言(不是我提彈劾二字的!),我也很遺憾!--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1月1日 (五) 14:47 (UTC)
- @だ*ぜ:論之不當,得知後應自正之。前輩所言沒有矛盾,但為何不是您自正之?扯那麼久只是為了說服在下一人然後再變更?是捨本逐末為了一個詞爭吵將近一年重要?(對了祝您新年快樂)還是能從根本解決學生會的問題重要?我們都希望學生會變好,不是嗎?希望前輩能重新思考,在下感激不盡!--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1月1日 (五) 15:04 (UTC)
- 我從未糾纏針對,請看清楚最初是{{提醒}},我跟在你後面解釋那麽久了,你的論點一直改、一直找理由,我還要繼續論述語文問題,我不累嗎⋯⋯有時候知道那裏有問題,以後注意改一下就好了,我根本就沒在跟你說,是在跟所有會員說。不要那麽爭輸贏,這種提醒字句根本就沒有輸贏可以,我只是在論述事實。我不會重新思考,因為我在陳述事實,沒有任何問題。至多,唯一需要思考的點是我不應該在這個點浪費那麽多時間。我相信你自己看到我提供的那麽多資料,作為一名合格的維基人,應該知道可靠來源與依來源論述,只可惜你一直在爭輸贏,而因此浪費了如此多的時間。--だ☆ぜ (Dasze) 2021年1月1日 (五) 15:13 (UTC)
- 「不能適用於沒有『公權力』的人士」,公務員持有公權力。你不能褫奪一個市民的理髮院會員會籍,這種操作叫作「解除會籍」。另,我所查找的資料全部都是中華民國(即台灣)的《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而非香港的辭書。——だ☆ぜ 謹書之 2020年6月19日 (五) 12:35 (UTC)
- 更抱歉的是,在下住在台灣,跟前輩那邊的法律不同(公務員在台灣是可以被彈劾的),此外請見議案44,彈劾一詞不是我發明的,感謝!--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5月7日 (四) 02:58 (UTC)
- 很抱歉的是,台端這裏犯了一個不相干的邏輯謬誤。本人之前論述的是,「彈劾」是「對持有公權力人士進行的一種解除其職務的操作」,並不是論述其究竟是結果或是過程,而是論述「彈劾」的含義導致其所論述的操作,不能適用於沒有公權力的人士。——だ☆ぜ 謹書之 2020年4月16日 (四) 17:34 (UTC)
- (*)提醒@だ*ぜ:彈劾是過程,褫奪是結果。另外褫奪一詞也不是指單純的去除會籍。@人人生來平等:不知在下有沒有解讀錯誤?--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3月22日 (日) 06:13 (UTC)
- (!)意見:Wikipedia:維基學生會/參加頁面「維基學生會成員的離任」一節提到「學生會成員必須參與站務或本會事務運作」,其中本會事務連結到「Wikipedia:維基學生會#工作內容」。按Wikipedia:維基學生會所言,除「參與維基學生會事務」外,「幫助新人、調解成員爭議」、「輔助維基百科站務運作」亦屬工作內容。倘用戶仍持續參與上述工作,不應視為不參與會務。如前會長所述「
我必讓學生會履行「協助維基百科站務運作」一角……
」,藉加入學生會,獲得較緊密團體力量以改善維基百科,對維基百科才會有正面貢獻。維基學生會狹義上內部會務,有些可以說是兩三年前臺灣的「蒙藏委員會」,徒留形式,僅Wikipedia:維基學生會/條目協作最具意義。--S099001(留言) 2021年1月9日 (六) 11:24 (UTC)
提醒
其他
Wikipedia:維基學生會/導航的編輯爭議
如題,「Wikipedia:維基學生會/導航」的修訂歷史 -- Sunny00217 2020年1月31日 (五) 05:51 (UTC)
- @Ericliu1912:麻煩前輩解釋一下,在下看不太出來其中的意義。--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2月16日 (日) 14:45 (UTC)
- 只是改為與畫面上顯示相同的漢字內綴名稱而已,我不認為有什麼問題。——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20日 (四) 04:16 (UTC)
- @Sunny00217:您來看一下,我是覺得不必改啦。但@Ericliu1912:如果前輩下次要改,也請先跟大家溝通一下,謝謝您!--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2月21日 (五) 02:39 (UTC)
- 只是改為與畫面上顯示相同的漢字內綴名稱而已,我不認為有什麼問題。——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20日 (四) 04:16 (UTC)
- 請雙方在往後如果發生類似的事情,請先私底下討論,倘若私下討論得不出結果,再提到學生會里討論,@Ericliu1912、Sunny00217:兩位有任何意見嗎?--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18:11 (UTC)
登出爭議
請參見這裏,請委員在登出成員欄位中新增。並對登出之行為給於明定規則,不然各做各的,很混亂!--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2月16日 (日) 14:41 (UTC)
意見區
自願退出
Evesiesta▪慶祝中文維基百科廿周年 2022年10月30日 (日) 08:00 (UTC)
投訴
檢舉違規成員
請於下方加入需要舉報的成員,便可建立一個審議投票。注意:不要一次申請審議多位成員,如果短時間有太多檢舉,將會很難做到公平和客觀。
超過6個月沒參與學生會活動的成員
丁子君(討論 | 貢獻) 該成員超過六個月未參與學生會會務,提請除名。—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留名 2019年12月28日 (六) 18:38 (UTC)
- 通知發出後,尚未達1個月,再等等吧。--人人生來平等 新春愉快🧧 武漢加油🕯 2020年1月28日 (二) 15:16 (UTC)
- @人人生來平等:期限已逾多時,請前輩裁示。--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2月16日 (日) 14:34 (UTC)
- 已發出最後通知。--人人生來平等武漢加油🕯 2020年2月16日 (日) 14:44 (UTC)
- @人人生來平等:又過期限了。--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2月26日 (三) 15:01 (UTC)
- 鑿於特別議案13的討論,我比較偏向暫時以凍結會籍的方式來處理,且該用戶近日也有活躍,如真要除名大限期就訂在2月底吧。不知您意見如何。--人人 ❂ 平等病毒退散🏹 2020年2月26日 (三) 15:52 (UTC)
- @人人生來平等:在特別議案13通過前,那就先照您說的做吧!--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2月26日 (三) 16:57 (UTC)
- @飯飯國王、人人生來平等:就凍結吧,此案結束。Camouflaged Mirage(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17:01 (UTC)
- 目前已凍結歡迎回歸!!。--人人 ❂ 平等病毒退散🏹 2020年3月18日 (三) 01:08 (UTC)
- @Camouflaged Mirage:首先歡迎前輩回歸並感謝您迅速處理議案,但鑒於該議案尚未通過,不應先行處置。還有@人人生來平等:在下在議案討論中已經表明若只是凍結這個舉動,那便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與其做一個根本像是沒做的動作,直接去掉一大串的規章不是更好嗎?還有我也提過這名成員從未參加過會務,之後更發現其入會是經由推薦,該用戶沒有同意!平等前輩我想那天跟您溝通您講得很有道理,但這是個案,某些成員近期不活躍如之前的Camouflaged Mirage前輩凍結是可以理解的,但重點如議案42所言,我想您明白在下的執著。--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3月18日 (三) 13:06 (UTC)
- 經查,當初丁子君在推薦時是有同意入會的,因此不存在「該用戶沒有同意!」的問題,而他亦曾參與入會申請的會務。且私認為既然加了會大家都是一樣的,不會有個案的產生,在下也明白您的執著,但恕目前無法改變凍結立場。--人人 ❂ 平等病毒退散🏹 2020年3月18日 (三) 14:42 (UTC)
- (▲)同上我還需要補充,學生會儘量不要這樣多程序問題,否則社群會不滿。這個還是就保持凍結比較妥當。Camouflaged Mirage(留言) 2020年3月18日 (三) 18:13 (UTC)
- (!)意見看到了,我跟會長都找不到,謝謝您!另外尊重委員的決定,在下五月前沒什麼時間上線了,不好意思!--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3月19日 (四) 02:59 (UTC)
- 經查,當初丁子君在推薦時是有同意入會的,因此不存在「該用戶沒有同意!」的問題,而他亦曾參與入會申請的會務。且私認為既然加了會大家都是一樣的,不會有個案的產生,在下也明白您的執著,但恕目前無法改變凍結立場。--人人 ❂ 平等病毒退散🏹 2020年3月18日 (三) 14:42 (UTC)
- @飯飯國王、人人生來平等:就凍結吧,此案結束。Camouflaged Mirage(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17:01 (UTC)
- @人人生來平等:在特別議案13通過前,那就先照您說的做吧!--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2月26日 (三) 16:57 (UTC)
- 鑿於特別議案13的討論,我比較偏向暫時以凍結會籍的方式來處理,且該用戶近日也有活躍,如真要除名大限期就訂在2月底吧。不知您意見如何。--人人 ❂ 平等病毒退散🏹 2020年2月26日 (三) 15:52 (UTC)
- @人人生來平等:又過期限了。--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2月26日 (三) 15:0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