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憲國如英國、日本等有國王常居於所在之國Prime Minister通稱首相,乃正式官銜。--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16日 (日) 20:12 (UTC)[回覆]
- 請問從何得到是「此為正式官銜」?
- 先到先得本就是為了解決「不同地區漢語使用者由於語言實踐的不同」。
- 「君主立憲國如英國、日本等有國王常居於所在之國Prime Minister通稱首相」是為原創研究。
- —Isnow (留言) 2010年5月17日 (一) 09:56 (UTC)[回覆]
- (一)prime minister是正式官銜。如果您認為不是,請提出理由。(二)「先到先得」用於譯名,不是用於君主立憲國的官銜;prime minister不是通譯總理。如果澳大利亞總理和加拿大總理等初時譯為首相,您的意思是往後皆須稱以首相-不得更正為總理。(三)君主立憲國如英國、日本等有國王常居於所在之國Prime Minister通稱首相有具體例證,請勿隨意使用『原創研究』四字。(四)閣下的不同意表示:如果Sydney, Australia中的Sydney條目名為悉尼,則一切後來者只能延用悉尼-用雪梨有錯。--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17日 (一) 10:29 (UTC)
- —Isnow (留言) 2010年5月18日 (二) 08:0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