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籍是西晉諸郡國的戶籍。
晉代和南朝的戶籍冊都用黃紙書寫,《晉令》載:「郡國諸戶口黃籍,籍皆用一尺二寸札,已在官役者載名。」[1],紙呈黃色,故稱黃籍[2],黃紙用藥物處理過,以防蟲蛀,是普通百姓的戶口名簿[3]。西晉地主有家籍,佃客皆注家籍[4],不承擔官家稅役。西晉士族則在黃籍上注有爵位。東晉承西晉之制,仍用黃籍,另有為僑居江南的北方流民所設立的臨時戶口,即白籍。流民因為沒有土地,不用服役納稅。
註釋
- ^ 《太平御覽》卷六○六《文部·札》引
- ^ 《晉書·范汪傳》附〈子寧傳〉記范寧說過:戶籍本「無黃、白之別」。
- ^ 《資治通鑑·齊高帝建元二年》引《南齊書·虞玩之傳》:「黃籍,民之大紀,國之治端。」,胡三省注曰:「杜佑曰:『黃籍者,戶口版籍也。』」
- ^ 《隋書·食貨志》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