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應舉
黃應舉(1575年—1610年),字弘選[1],號青霞[2],廣東廣州府南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廣東鄉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進士,吏部觀政,三十三年授漳浦縣知縣,三十八年補刑部主事,奉差南方,竟病不起,卒年三十六。
參考
|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人物的小作品。你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
黃應舉(1575年—1610年),字弘選[1],號青霞[2],廣東廣州府南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廣東鄉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進士,吏部觀政,三十三年授漳浦縣知縣,三十八年補刑部主事,奉差南方,竟病不起,卒年三十六。
|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人物的小作品。你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