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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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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昭
性別
出生 (1939-11-15) 1939年11月15日84歲)
日治臺灣臺中州
國籍 大日本帝國(1939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至今)
教育程度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醫科學士
美國約翰霍甫金斯大學公共衛生碩士
日本東北大學醫學博士
職業醫師、教育家
獎項日本東北大學傑出校友獎
行政院傑出科技榮譽獎
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
行政院三等功績獎章
經歷

陳維昭(1939年11月15日)是台灣醫師教育家,曾任國立臺灣大學校長、台大醫學院院長,現任義守大學講座教授,專長為小兒外科、營養與代謝、衛生行政與醫院管理。陳維昭在1979年任分割「忠仁忠義連體嬰」團隊發言人,是台灣首例,也是全球第四例。1991至1993為台大醫學院院長。1993年至2005年間任台大校長,提倡「純淨、自主、均衡」與追求卓越,推動國內大學首見之教師評鑑,重視跨領域的通識教育與核心課程。

陳維昭成長於臺中市神岡區,父親為小學老師、表哥劉松藩為前立法院院長,中學讀臺中一中,臺大醫學院醫科畢業,日本東北大學醫學博士,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公共衛生碩士(衛生行政與醫院管理)。

外科醫師時期

1979年曾經因為連體嬰的分割,擔任發言人,獲得十大傑出青年。[1]

1987年-1991年任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副院長

1991年-1993年任台灣大學醫學院院長

校長生涯

當選校長

台大第一任民選校長,原代理校長郭光雄與醫學院院長陳維昭相爭,最後教育部選出陳維昭。1993年6月,陳維昭在教育部長郭為藩監交下,成為台大第一位「民選」校長。[2]

反對台大醫學校區升格案

陳維昭在競選校長期間提出將醫學院升格為台大醫學科學校區。但在就任校長後隨即反悔,招致支持他的醫學院教授批評。陳維昭表示他必須公正處理每一學院科系的擴增案,相信醫學院同仁應可理解。[2]

大學法事件

陳維昭與多位大學校長於1993年11月9日在教育部與立委們座談時,公開主張軍訓教官應留在校園、校務會議不應為學校最高行政機關,這幾項對於大學法的意見,引發了校園強烈反彈。包括學生、教師等各個團體從昨夜開始分別緊急開會,擬出公開聲明質疑校長不了解師生的意見,懷疑校長意圖進行校長獨裁,不能代表學術界的聲音。

部分教授且發現,昨天報載台大與台灣師大兩位民選校長在公聽會中的談話,似乎與遴選過程的政見有差異。台大教授賀德芬及多位教授,中午與台大學生會及拯救大學法聯盟的學生,特別就此與校長陳維昭進行溝通,要求校長就大學法的立場公開表態。賀德芬上午表示:「如果證實校長的發言與當初的政見承諾有別,而且有違校園民主潮流,不排除發起罷免校長。」

學生聯盟發言人張鐵志表示,在多位大學校長發言不支持大學去明定大學自治權,而且台大校長對大學法表現模擬兩可的態度後,開始讓學生對校長們失去信心。1993年11月11日晚上,幾個學生社團將就此串連,商討學生的公開聲明。

1993年12月6日,「拯救大學法聯盟」集結兩百名學生在立院前抗議,監督立委二、三讀大學法。後與立院警方發生衝突,學生遭到警方毆打。 同時同地,新大學工作隊四名學生在立院門口進行禁食靜坐抗議行動。 1994年1月5日立法院修正公佈大學法,而使事件結束。[2]

卸任後

榮譽

中華民國勳章獎章

參考文獻

  1. ^ 十大傑出青年.昨在高市受獎. 藥理新聞. 民生報. 1979年9月. 
  2. ^ 2.0 2.1 2.2 學生自治史紀.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3). 
  3. ^ 總統將贈勳12位社會賢達以資嘉勉肯定.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11-10-23 [2021-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5). 
  4. ^ 總統出席「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聯合授勳典禮」.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11-10-25 [2021-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5). 

外部連結

教育職務
前任:
郭光雄
(代理)
國立臺灣大學校長
1993年—2005年
繼任:
李嗣涔
前任:
黃伯超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院長
1991年—1993年
繼任:
謝貴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