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應照 (琉球)
金應照(?—?),和名具志頭親方安之,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政治家、三司官。
金應照是三司官金國鼎(具志頭親方能安)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毛龍唫(新城親方安基)的女兒,金應煦(摩文仁親方安恆)是他的長兄。其名乘原為正次,後改為安之。根據《中山王府相卿傳職年譜》記載,他於天啓四年甲子七月五日(1624年8月18日)開始就任三司官。天啓七年丁卯(1627年)二月致仕。
金應照無嗣。尚久的第八子金是寶(具志頭親方朝房)過繼給金應照為嗣子。
參考資料
- 《中山王府相卿傳職年譜》
- 《中山世譜·卷八》
金應照(具志頭安之) | ||
前任: 毛鳳儀 (池城安賴) |
琉球國巳日番法司 1624年—1627年 |
繼任: 毛泰運 (豐見城盛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