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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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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土
Chih Tu
2世紀—6世紀
首都僧祇城(今宋卡府
常用語言古馬來語吉蘭丹馬來語
宗教
婆羅門教
政府君主制
瞿曇氏 
歷史 
• 立國
2世紀
• 被三佛齊征服
6世紀
繼承
三佛齊
單馬令
盤盤
今屬於 馬來西亞
 泰國

赤土馬來語Chih Tu)是古代東南亞吉蔑人所建立的印度化國家英語Indianization of Southeast Asia,可能位於馬來半島北部,即現今馬來西亞吉打吉蘭丹,以及泰國南部宋卡北大年一帶。隋朝曾於公元607年出使赤土。

佛陀笈多石碑定年在4世紀到6世紀。出土於馬來西亞威省,目前保存在印度加爾各答國立博物館。這個石碑的複製品現存於馬來西亞國家博物館。這是由一位印度商人佛陀笈多所奉獻的,以表示他對於從印度平安抵達馬來半島所表示的敬意,這是印度與馬來西亞在早年透過貿易而接觸的證據。

歷史

赤土國是隋朝時的一個大國,但到唐朝時便已不復見。隋煬帝於大業三年(607年)曾派遣屯田主事常駿、虞部主事王君政出使赤土國,受到赤土國王盛大歡迎。[1]

根據《隋書》和《通典》的記載,赤土國是由同為扶南國人種的吉蔑族(Mon Khmer)所建立。[2][3]國王姓瞿曇氏(Gautama),名利富多塞。常駿等人到訪時,赤土國已備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除了國王,還有多名大臣共管政事。[4][5]國人信奉婆羅門教[6]國都為僧祇城,也叫師子城。

考證

國名由來

根據《隋書》和《通典》的記載,赤土國是因為土色赤紅,所以稱為「赤土」。[7]荷蘭學者肯氏英語Johan Hendrik Caspar Kern根據四世紀吉打佛陀笈多石碑中的梵文「羅旦帝迦」(Raktamrittikä)一名,認為它就是赤土國的意譯原名,威爾斯英語Horace Geoffrey Quaritch Wales也主張此說。

新加坡南洋史地學者許雲樵曾提出新的解釋,認為「赤土」有可能為「羯荼」一名的轉訛而不是意譯。其理由有二,一為南海地名在中國載籍皆為音譯,不可能赤土一名卻是例外;二為南海各地皆為紅鋁土所覆蓋,如馬來語「Tanah Merah」(意為紅色土地)的地名到處都有,故不能作為赤土國的特徵。但他最終因不願破壞學者數十年來所建立的南海古國歷史體系,所以並不想支持其說法。[8]

出使年份

關於常駿等人出使赤土的年份,《隋書》卷八十二《赤土傳》作大業三年(607年)十月自南海郡出發,六年(610年)春才返回弘農郡,《通典》略同。

但《隋書》卷三《煬帝本紀》又記載:「大業四年(608年)三月……壬戌,百濟、倭、赤土、迦羅舍國並遣使貢方物,……丙寅,遣屯田主事常駿使赤土,致羅剎。……五年(609年)……二月辛丑,赤土國遣使貢方物。六年(610年)……六月辛卯,室韋、赤土並遣使貢方物。」兩者所載出使年月頗有出入。

方位

歷來赤土國的位置多有爭議,目前普遍認為是位於馬來半島北部。

馬來半島北部說

丁謙《隋書地理志考證》、藤田豐八《狼牙修國考》、高桑駒吉《赤土考》、費琅(Gabriel Ferrand)《崑崙及南海古代航行考》、馮承鈞《中國南海交通史》、陳序經《猛族諸國初考》、許雲樵《赤土考》、蘇繼卿《南海鈎沉錄》等皆主張此說。

肯氏根據四世紀吉打梵文碑石,考據赤土為吉打。新加坡南洋大學教授許雲樵認為《通典》的「僧祇城亦曰獅子城」,是指赤土國的都城為現今克拉地峽東南部屬於泰國宋卡英文:Songkhla)。宋卡梵文稱為「Singora」,正是獅子之意。[9]

暹羅說

中國典籍舊說多主張在暹羅,如張燮《東西洋考》,你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明史·暹羅傳》等。

蘇門答臘說

桑田六郎《赤土考》《三佛齊考》、宮崎市定《關於狼牙修國和狼牙須國的區別》、陳碧笙《隋書赤土國究在何處》主張此說。

馬六甲海峽兩岸說

足立喜六《法顯傳考證》主張此說。

錫蘭說

藤能特英語James Emerson Tennent《錫蘭史》、辛甘《中國錫蘭史》、韓振華《中印關係史料考釋三則》等主張此說。

婆羅洲說

鄒代鈞《西征紀程》主張此說。

文獻記載

不少中國典籍里都有關於赤土國的記載,如《隋書》、《通典》、《通志》、《文獻通考》等,但只有《隋書》和《通典》是原始資料,余者皆著錄前二書的文字。[10]

隋書》卷八十二《赤土傳》記載:

赤土國,扶南之別種也。在南海中,水行百餘日而達所都。土色多赤,因以為號。東波羅刺國,西婆羅娑國,南訶羅旦國,北拒大海,地方數千里。其王姓瞿曇氏,名利富多塞,不知有國近遠。稱其父釋王位出家為道,傳位於利富多塞,在位十六年矣。有三妻,並鄰國王之女也。居僧祗城,有門三重,相去各百許步。每門圖畫飛仙、仙人、菩薩之像,縣金花鈴毦,婦女數十人,或奏樂,或捧金花。又飾四婦人,容飾如佛塔邊金剛力士之狀,夾門而立。門外者持兵仗,門內者執白拂。夾道垂素網,綴花。王宮諸屋悉是重閣,北戶,北面而坐。坐三重之榻。衣朝霞布,冠金花冠,垂雜寶瓔珞。四女子立侍,左右兵衛百餘人。王榻後作一木龕,以金銀五香木雜鈿之。龕後懸一金光焰,夾榻又樹二金鏡,鏡前並陳金甕,甕前各有金香爐。當前置一金伏牛,牛前樹壹寶蓋,蓋左右皆有寶扇。婆羅門等數百人,東西重行,相向而坐。其官有薩陀迦羅一人,陀拏達義二人,迦利蜜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羅末帝一人,掌刑法。每城置那邪迦一人,缽帝十人。

其俗等皆穿耳剪髮,無跪拜之禮。以香油塗身。其俗敬佛,尤重婆羅門。婦人作髻於項後。男女通以朝霞、朝雲雜色布為衣。豪富之室,恣意華靡,唯金鎖非王賜不得服用。每婚嫁,擇吉日,女家先期五日,作樂飲酒,父執女手以授婿,七日乃配焉。既娶則分財別居,唯幼子與父同居。父母兄弟死則剔發素服,就水上構竹木為棚,棚內積薪,以屍置上。燒香建幡,吹蠡擊鼓以送之,縱火焚薪,遂落於水。貴賤皆同。唯國王燒訖,收灰貯以金瓶,藏於廟屋。冬夏常溫,雨多霽少,種植無時,特宜稻、穄、白豆、黑麻,自餘物產,多同於交阯。以甘蔗作酒,雜以紫瓜根。酒色黃赤,味亦香美。亦名椰漿為酒。

煬帝即位,募能通絕域者。大業三年,屯田主事常駿、虞部主事王君政等請使赤土。帝大悅,賜駿等帛各百匹,時服一襲而遣。齎物五千段,以賜赤土王。其年十月,駿等自南海郡乘舟,晝夜二旬,每值便風。至焦石山而過,東南泊陵伽缽拔多洲,西與林邑相對,上有神祠焉。又南行,至師子石,自是島嶼連接。又行二三日,西望見狼牙須國之山,於是南達雞籠島,至於赤土之界。其王遣婆羅門鳩摩羅以舶三十艘來迎,吹蠡擊鼓,以樂隋使,進金鎖以纜駿船。月餘,至其都,王遣其子那邪迦請與駿等禮見。先遣人送金盤,貯香花並鏡鑷,金合二枚,貯香油,金瓶八枚,貯香水,白疊布四條,以擬供使者盥洗。其日未時,那邪迦又將象二頭,持孔雀蓋以迎使人,並致金花、金盤以藉詔函。男女百人奏蠡鼓,婆羅門二人導路,至王宮。駿等奉詔書上閣,王以下皆坐。宣詔訖,引駿等坐,奏天竺樂。事畢,駿等還館,又遣婆羅門就館送食,以草葉為盤,其大方丈。因謂駿曰:「今是大國中人,非複赤土國矣。飲食疏薄,願為大國意而食之。」後數日,請駿等入宴,儀衛導從如初見之禮。王前設兩床,床上並設草葉盤,方一丈五尺,上有黃白紫赤四色之餅,牛、羊、魚、鱉、豬、蝳蝐之肉百餘品。延駿升床,從者坐於地席,各以金鐘置酒,女樂迭奏,禮遺甚厚。尋遣那邪迦隨駿貢方物,並獻金芙蓉冠、龍腦香。以鑄金為多羅葉,隱起成文以為表,金函封之,令婆羅門以香花奏蠡鼓而送之。既入海,見綠魚群飛水上。浮海十餘日,至林邑東南,並山而行。其海水闊千餘步,色黃氣腥,舟行一日不絕,雲是大魚糞也。循海北岸,達於交阯。駿以六年春與那邪迦於弘農謁帝,帝大悅,賜駿等物二百段,俱授秉義尉,那邪迦等官賞各有差。

通典》卷一八八《赤土傳》記載:

赤土國,隋時通焉,扶南之別種也。直崖州之南,渡海水行,便風十餘日,經雞籠島至其國。所都土色多赤,因以為號。東波羅剎國,西羅婆國,南訶羅且國,北拒大海,地方數千里。王姓瞿曇氏,名利富多塞,不知有國近遠。居僧祇城,亦曰師子城,有門三重,相去各百許步。王宮諸屋悉是重閣,北面而坐,座三重榻,衣朝霞布,冠金花冠,垂雜寶瓔珞。王榻後作一木龕,以金銀五香木雜鈿之。龕後懸一金光焰,遠視如項後。其官,薩陀伽羅一人,陀拏達叉三人,伽利蜜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羅末帝一人,掌刑法。每城置那耶迦一人,缽帝一人。其俗皆穿耳翦髮,無跪拜之禮。以香油塗身。俗敬佛,尤重婆羅門。婦人作髻於項後。男女通以朝霞朝雲雜色布為衣。豪富之室,恣意華靡,唯金鎖非王賜不得服用。冬夏常溫,雨多霽少。種植無時,特宜稻、穄、音祭。白豆、黑麻,自餘物產多同於交趾。以甘蔗作酒,雜以紫瓜根。戲有雙六、雞卜。冬至之日,影直在下;夏至日,影在南。戶皆北向。 煬帝時,募能通絕域。大業三年,屯田主事常駿、虞部主事王君政等應召。駿等自南海郡乘舟,晝夜二旬,每值便風,至焦石山而過。東南泊陵伽缽拔多洲,西與林邑相對,上有神祠焉。又南行,至師子石,自是島嶼連接。又行二三日,西見狼牙脩國之山,於是南達雞籠島,至於赤土之界,月餘至其國都。駿等奉詔書上閣,王以下至皆坐,宣詔訖,引駿等入宴。王前設兩床,上並設草葉盤,方丈五尺,上有黃白紫赤四色之飰,牛、羊、魚、鱉、豬、玳瑁之肉百餘品。延駿升床。從者坐於地席。及還,遣那耶迦隨駿貢方物。既入海,見綠魚群飛水上。浮海十餘日,至林邑,東南並山而行。並音蒲浪反。其海水闊千餘步,色黃氣腥,舟行十日不絕,雲是大魚糞也。循海北岸,達於交趾。六年,還卻到中國焉。


註釋

  1. ^ 隋書》:「其王遣婆羅門鳩摩羅以舶三十艘來迎,吹蠡擊鼓,以樂隋使,進金鎖以纜駿船。月餘,至其都,王遣其子那邪迦請與駿等禮見。先遣人送金盤,貯香花並鏡鑷,金合二枚,貯香油,金瓶八枚,貯香水,白疊布四條,以擬供使者盥洗。其日未時,那邪迦又將象二頭,持孔雀蓋以迎使人,並致金花、金盤以藉詔函。男女百人奏蠡鼓,婆羅門二人導路,至王宮。」
  2. ^ 隋書》:「赤土國,扶南之別種也。」
  3. ^ 通典》:「赤土國,隋時通焉,扶南之別種也。」
  4. ^ 隋書》:「其官有薩陀迦羅一人,陀拏達義二人,迦利蜜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羅末帝一人,掌刑法。每城置那邪迦一人,缽帝十人。」
  5. ^ 通典》:「其官薩陀伽羅一人,陀拏達叉三人,伽利蜜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羅末帝一人,掌刑法。每城置那耶迦一人,缽帝一人。」
  6. ^ 隋書》:「其俗敬佛,尤重婆羅門。」
  7. ^ 隋書》、《通典》:「土色多赤,因以為號。」
  8. ^ 許雲樵《馬來亞史(上冊)》:121頁。
  9. ^ 許雲樵《南洋史》:121頁。
  10. ^ 許雲樵《馬來亞史(上冊)》:96頁。

參考資料

  • 許雲樵南洋史》新加坡世界書局 1961
  • 陳佳榮 謝方等編 《古代南海地名揮釋》408;中華書局 1986

外部連結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史·卷095》,出自李延壽北史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隋書·卷82》,出自魏徵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