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成章 (明朝)
葉成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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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理寺卿 | |
籍貫 | 福建同安縣 |
字號 | 字國文,號慕同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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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成章,字國文,號慕同,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福建鄉試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性嚴毅,令長洲,初至漫不省事,人呼為「葉木頭」。既而判決如流,錢榖利弊,洞若觀火。於是革陋政,節官費,絶包攬,取其奸之尤者重創之,吏胥屏息。徵則不輕差一人,亦不輕議一重辟,獄訟清簡,以廉能召授試御史,屢獻直言,有培元氣、慰忠魂諸疏。巡按宣大,兼學政,陳邊防十策,上嘉納褒賜。差按江西,陛辭有聖度宜優,詢謀宜廣疏。督應天學政,士習文體,一軌於正,所拔士多顯達。升大理寺卿,以執法獲戾權璫削籍。家居二載,朝議召用,而成章已逝。嘗有言曰:「吾智不能敏給,而持之以慎:才不能揮霍,而積之以勤」。其用心如此。祀鄉賢[1]。
參考
- ^ 《同安縣志》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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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蔣友筠 |
明朝長洲縣知縣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
繼任: 張茂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