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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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訴訟常視莫莉屋視為妓院

莫莉屋(英語:Molly house)是18世紀英格蘭面向男同性戀異裝癖人士的酒吧和社交場所,是今日同性戀酒吧的原型之一。最著名者是位於倫敦的瑪格麗特·克拉普莫莉屋。

在18世紀英格蘭,「莫莉」(Molly)一詞雖然有女性之意,但通常是指男同性戀[1][2]。在英國指專為男同性戀提供性服務的男性性工作者。這些人一般取女性名字,着女裝,行為舉止模仿女性,相互稱呼彼此為「夫人」(madam)。

「莫莉」這個詞由「瑪麗」(Mary)轉化而來。而「瑪麗」在俚語妓女的意思,這要追溯到《聖經》,其中有妓女瑪麗。

作為亞文化,專為男同性戀提供性服務的男性性工作者這一群體出現在18世紀早期的倫敦,當這個群體曝光的時候,人們開始使用「莫莉」這個名詞來指待這些有點娘娘腔的男妓,並稱呼他們工作的妓院為莫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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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 Grose, Francis. A Classical Dictionary of the Vulgar Tongue. Hooper and Wigstead. 1796 (英語). 
  2. ^ Homosexuality in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 rictornorton.co.uk. [2020-1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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