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英語:National Credit Card Center of R.O.C. ),簡稱聯合信用卡中心 、聯信中心 、聯卡中心 、NCCC ,是臺灣 一家處理信用卡 及簽帳金融卡 交易的非營利組織 ,始於1983年9月成立的財團法人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 ,1984年6月1日發行自有品牌簽帳卡 「聯合簽帳卡」,後來陸續發行Visa 、萬事達卡 與JCB 等品牌 的信用卡。1988年9月,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改名為「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至今。聯合信用卡中心亦是中華民國行政院 所推動的國民旅遊卡 的建置單位。
沿革
1979年5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通過《發行聯合簽帳卡作業方案》,授權銀行 與信託公司 合資成立「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並授權財政部 召集各金融機構 共同會商簽帳卡作業方案。
1981年5月,財政部公佈《銀行辦理聯合簽帳卡業務管理要點》,邀集中央信託局 等24家金融機構研商,並推選臺灣銀行 、第一商業銀行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台北區中小企業銀行 、國泰信託投資公司 與中國信託投資公司 為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籌備小組成員。
1983年5月,財政部函示修正《銀行辦理聯合簽帳卡業務管理要點》,同意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體制改為財團法人 ,並核准捐助基金 以新臺幣 六百萬元為一單位,中國信託投資公司、國泰信託投資公司、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中央信託局、台北市銀行 、亞洲信託 、華僑信託 等金融機構捐助基金成立「財團法人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簡稱「聯合簽帳卡中心」。
1983年7月,聯合簽帳卡中心各捐助單位協議通過《財團法人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捐助章程》,成立聯合簽帳卡中心第一屆董事會 。
1983年9月,聯合簽帳卡中心正式成立。
1984年6月1日,聯合簽帳卡中心正式發行「聯合簽帳卡」。
1988年9月,財政部第三次修正《銀行辦理聯合簽帳卡業務管理要點》,將聯合簽帳卡改名為「聯合信用卡」,廢除「一人一卡」限制,擴大信用卡服務功能;聯合簽帳卡中心改名為「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簡稱「聯合信用卡中心」。
1989年1月1日,聯合信用卡中心正式發行「聯合信用卡 」。
1989年12月,聯合信用卡中心於高雄市 成立「高雄辦事處」。
1993年7月,聯合信用卡中心於臺中市 成立「臺中辦事處」。
2007年12月14日,聯合信用卡中心資訊部通過ISO 27001 資訊安全 認證。
2009年8月10日,聯合信用卡中心與中國銀聯 共同宣佈,正式將銀聯卡 刷卡交易服務導入臺灣。
2010年9月2日,金管會鑒於3000元以下免簽名交易日益普遍,為健全市場發展、加強對持卡人資訊之揭露及對特約商店之管理,發函加強規範。業者應自該函發佈後三個月內,完成因涉及相關文件修改及刷卡設備的調整[ 1] 。
2018年3月8日,聯合信用卡中心提供收單機構開辦受理Discover 及Diners 國際卡品牌交易,以提升收單機構受理卡片服務功能。
2018年6月1日,聯合信用卡中心推出之「小額支付平台」正式開放參加機構將簽帳金融卡 (Debit Card)納入開辦「小額支付」功能[ 2] 。
2018年10月1日,國際信用卡組織威士(VISA)要求發卡銀行,自今日起新發卡片必須晶片、感應、磁條三種功能兼具。
2018年11月12日,「小額支付平台」正式開放電子票證功能,並將悠遊卡 、一卡通 、愛金卡 、有錢卡 納入「小額支付」功能。
2018年11月14日,聯合信用卡中心推出之EMVCo.國際標準QR Code 共通規格正式上線[ 3] 。
2019年4月12日,國際信用卡組織萬事達卡(MasterCard)要求發卡銀行開始,新發卡片必須晶片 、感應 、磁條三種功能兼具[ 4] 。
2020年7月1日,為強化信用卡交易安全,「小額支付平台」自即日起不支援$1,000(含)以下之磁條卡 「小額支付」交易。
會員
聯合信用卡中心目前有26個會員銀行 與發卡機構 ,分別為[ 5] [ 6] :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