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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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
 清朝
1667年-1912年

1911年
首府蘭州府
歷史 
• 成立
1667年
• 廢除
1912年
前身
繼承
陝西承宣布政使司
甘肅省 (中華民國)
今屬於
 中國甘肅省

甘肅省滿語ᡬᠠ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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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轉寫g'an su golo),為清朝內地十八省的一個省。

督撫沿革

清朝沿用明朝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部設立甘肅巡撫寧夏巡撫涼州將軍,雍正十三年(1735年)置,駐涼州府。甘肅巡撫,康熙元年(1662), 駐涼州府。1664年設甘肅按察使。1665年,裁撤寧夏巡撫。1666年右布政使和甘肅巡撫改駐蘭州府,1667年陝西右布政使司改為甘肅布政使司。1754年,陝甘總督從西安改駐肅州。1759年,陝甘總督改為川陝總督,甘肅巡撫改為甘肅總督,駐涼州府。次年,恢復陝甘總督和四川總督的建制,1764年,裁撤甘肅巡撫,陝甘總督兼管巡撫事務,駐蘭州府。1884年,新疆建省,陝甘總督管轄陝西、甘肅、新疆三省。

行政區劃

甘肅省行政區劃圖(1820年)

清朝下轄八府、一直隸廳、六直隸州,共計六州、八廳、四十七縣:

蘭州道

  • 蘭州府,治今甘肅省蘭州市,原為臨洮府,駐狄道縣,1738年,改為蘭州府,蘭州改為皋蘭縣。

平慶涇固化道

寧夏道

西寧道

涼莊道

鞏秦階道

安肅道

屬新疆

參考文獻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

參見

前任:
大明陝西承宣布政使司
鞏昌府臨洮府慶陽府平涼府
 大清甘肅省 繼任:
 中華民國甘肅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