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澂
瑞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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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總督 | |
旗籍 | 滿洲正黃旗 |
字號 | 字莘儒 號心如 |
出生 | 清朝同治二年 1863年 |
逝世 | 中華民國民國四年 1915年 上海 |
配偶 | 嫡妻愛新覺羅氏,載澤之妹,繼妻廖克玉 |
親屬 | (爺爺)琦善 (父)恭鏜 (岳父)廖兆熊 |
瑞澂(1863年—1915年),字莘儒,號心如,博爾濟吉特氏,滿洲正黃旗人,為大學士琦善之孫,黑龍江將軍恭鏜之子。清末政治家,末任湖廣總督。
生平
瑞澂少年時紈絝成性,與勞子喬、岑春煊並稱「京城三惡少」。後為貢生,光緒十一年(1885年),捐納筆帖式,入刑部學習行走,隨後補刑部督捕司筆帖式。十二年(1886年),以筆帖式留神機營差委,值刑部提牢廳。十五年(1889年)升刑部奉天司主事。十七年(1891年)兼秋審處行走,加四品銜。十九年(1893年),升任刑部員外郎,掌司務廳印鑰。二十年(1894年),掌江蘇司印鑰。二十二年(1896年),以刑部員外郎充秋審處坐辦、會典館滿協修官。二十四年(1898年),掌四川司印鑰,兼清檔房幫總辦,後調任戶部緞疋庫員外郎。二十七年(1901年),辛丑和約議成,充任京城善後協巡總局提調官,在步軍統領衙門行走。隨後外放,任江西饒廣九南道,兼管九江關監督,加二品銜。
二十八年(1902年),署理江西按察使,兼總辦江西巡警事務。瑞澂於江西官聲良好,三十二年(1906年),調任江蘇蘇松太道,負責與各國交涉。任內奉命在轄境內禁絕鴉片,即建立警察部隊。三十三年(1907年)底,升授江西按察使,旋即調任江蘇按察使、江蘇布政使。江蘇布政使任內督辦蘇州、松江、太倉、杭州、嘉興、湖州六地緝捕清鄉事宜,向外國購買軍艦,編成內河水師,一舉擊潰盤踞太湖一帶的水賊,擒獲匪首夏竹、林聲為。
宣統元年(1909年),因與時任兩江總督端方不睦,上表稱病,乞求辭官,清廷慰留。但總督端方惜其才,密薦之,朝廷升授其為江蘇巡撫。巡撫任內澄清吏治、整肅軍紀、加強警政,在任期間欣賞培植戴季陶。他同時與張謇等立憲運動首腦和載澤等掌權大臣保持着良好的關係,聲名鵲起。年底,署理湖廣總督。
二年(1910年),抵達湖北,隨即實授湖廣總督,會辦鹽政大臣。瑞澂彈劾及罷黜巡警道馮啟鈞、勸業道鄒履和。湖南因飢荒生變,又彈劾原任國子監祭酒的鄉紳王先謙、原任主事葉德輝、楊鞏、候補道員孔憲教趁災荒發生大肆爭購糧食,囤積居奇,牟取暴利,阻撓新政,朝廷對他們分別嚴懲,自此威望益著。10月,與錫良領銜聯名十八省督撫致電軍機處,請速開國會,成立責任內閣。其時朝廷籌備立憲,瑞澂希風指,凡置警、興學、設諮議局、立審檢,一切皆治辦。名流如張謇輩咸與結驩,而宗室載澤方用事,則又為其姻親,聲勢在南洋大臣、北洋大臣之上。
三年(1911年),瑞澂為與調任四川總督的端方爭功,提出修建川漢鐵路,被任命為總辦。俄而四川保路運動興起,瑞澂採納新軍第八鎮統制張彪的意見,調遣湖北軍隊赴川鄂邊境,準備進軍四川。八月十九(10月9日),漢口俄租界巡捕破獲武漢革命黨人秘密據點,繳獲黨人名冊,多列軍人姓名。俄方將資料移交給清政府。湖北布政司陳樹屏建議銷毀名冊以安眾心,而督府師爺張梅生力勸瑞澂按名捕之,瑞澂聽張的意見,獲三十二人,斬殺彭楚藩、劉復基、楊洪勝三人,於是軍心騷動,翌日爆發武昌起義,瑞澂棄城而走,清廷革除其職,但仍命令其權攝總督事,以圖戴罪立功。朝廷令陸軍大臣廕昌督師討伐,薩鎮冰率兵艦、程允和率水師援之,但瑞澂已乘楚豫號兵艦從漢口,經過蕪湖、九江、逃到上海。不久聞聽清朝政府欲治其罪,遂再逃日本。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清帝退位後,瑞澂返回上海,在上海居住四年,1915年病卒。
家庭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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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