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玉(14世紀—1410年),名璲,以字行,號青城山人,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汝玉年少強聞博知,從學於楊維楨。十七歲中浙江鄉試舉人。永樂年間,由應天府學訓導擢翰林五經博士,累官右春坊右贊善,預修《永樂大典》。永樂七年(1409年),因修《禮書》紊制度連坐,當戍邊。
皇太子朱高熾監國特赦,並任王汝玉為翰林典籍,再升左贊善。永樂八年(1410年),因解縉案連坐,羈押至死。洪熙元年(1425年),贈太子賓客,諡文靖[1][2]。
著作
有《青城山人集》。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152):王汝玉,名璲,以字行,長洲人。穎敏強記。少從楊維楨學。年十七,舉於鄉。永樂初,由應天府學訓導擢翰林五經博士,歷遷右春坊右贊善,預修《永樂大典》。仁宗在東宮,特被寵遇。群臣應制撰《神龜賦》,汝玉第一,解縉次之。七年坐修《禮書》紊制度,當戍邊。皇太子監國,宥之,以為翰林典籍。尋進左贊善,坐解縉累,瘐死。洪熙初,贈太子賓客,諡文靖,遣官祭其家。
- ^ 《明史》(卷147):永樂八年,縉奏事入京……宗人府經歷高得抃,中允李貫,贊善王汝玉,編修朱紘,檢討蔣驥、潘畿、蕭引高並及至剛,皆下獄。汝玉、貫、紘、引高、得抃皆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