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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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傑(1941年5月),河南獲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活躍於書法界,曾任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

生平

王有傑1967年畢業於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空軍工程系。1987年7月任中共洛陽市委副書記;1990年6月任漯河市市長,1992年4月任漯河市委書記;1995年12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2001年7月任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他是一名書法愛好者,出版有《王有傑書法集》,曾任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1]

2007年1月19日,他被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634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890萬餘元)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

參考資料

  1. ^ 从王有杰落马前后书法巨大落差 看世态炎凉. : 21CN網-全頻道. 2015-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26). 
  2. ^ 河南人大原副主任王有杰受贿一审被判死缓(图). 新華社. 2007年1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24日). 

外部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魯茂升
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長
1990年6月 - 1992年5月
繼任:
程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