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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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抗日戰爭期間,華中地區軍民反抗日本傀儡政權清鄉的戰鬥畫面

清鄉是1890年代以後,中國使用的一個軍事術語。最初,是指清廷以軍事手段解決、消滅鄉村地區的土匪盜匪等犯罪勢力的通行做法[1]:95。進入中華民國時期後,成為國民政府大日本帝國傀儡政權消滅反政府、反抗勢力的通行做法。

通常政府派遣軍隊或武裝力量去鄉村清查任何可藏匿之處所,並針對可疑人士實行拘捕、處決。自清末清鄉[1]:97,即對可疑人士就地正法、即刻處決。清鄉通常是國家或佔領地之內有出現危及政府的統治,又或者因治安不良而使國家動蕩不安,對於匪徒、亂黨、煽動份子等人士加以掃盪。簡言之,清鄉目的就是「肅清整治」。

晚清的清鄉

晚清以來,清廷對地方基層控制力衰弱。而在匪患猖獗的廣東省,地方政府以軍事手段消滅地方土匪和盜匪成為通行的慣例。當代研究者指出,「在清末廣東文獻中,清鄉的提法,較多地出現於1890年代以後」。此前,官方稱為「查辦匪鄉」、「清厘積匪」、「清查匪鄉」等[1]:95

當代研究者將清末廣東的清鄉過程分為四個步驟:一、調集軍隊下鄉圍剿盜匪;二、責成地方紳民指證、攻打盜匪;三、就地審理、懲辦、處決盜匪;四、以督辦團練為善後。當時,除大規模的、同時數地的清鄉外,地方行政的末級、一級則是長期清鄉。「清鄉委員」如同常設官員派駐地方。此外,「各處行營及多盜各州縣特派清鄉及審案查案等員,幫同辦理」。清鄉成績亦成為兩廣總督對州縣官員進行吏治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1]:95

1913年8月,廣州總商會概括清末廣東清鄉之法:「水陸分防嚴密,復設各處行營為辦匪機關,委用熟悉緝捕能員,分帶土著營勇,同時大舉,按鄉清辦;隨時隨地購線蹤緝,遇有大股匪徒,則會合剿捕;仍責成舊日正紳與各屬商會,同負保民攻匪之責;編查各鄉村保甲,舉出房、族正副,密報匪名,到拿捆送,以清內匪,並給械辦團,以輔兵力之不逮。內清外捕,則思過半矣。凡此數端,皆屬清鄉要素。」 [1]:95

20世紀的清鄉

清末至1930年代,中國城市化進程緩慢。中國九成人口生活在鄉村。以中國共產黨為代表的反政府勢力,以農村為依託,反抗政府或侵略者第一次國共內戰期間,國民政府即在地方行政上,針對中國共產黨軍事力量進行清鄉[2]中國抗日戰爭時期,佔領區之日軍與淪陷區的大日本帝國傀儡政權亦曾進行清鄉行動。淪陷區(解放區)政府對國民黨及反日份子的清鄉。

國民政府的清鄉

第一次國共內戰期間,國民政府針對中國共產黨所領導軍事力量的進行剿共、清鄉。清鄉是當時地方行政的內容之一,通常由地方行政長官負責。以湖南省為例,1928年4月,成立湖南全省清鄉督辦署,程潛兼清鄉督辦,何鍵兼清鄉會辦,劉晴永任參謀長。全省劃為11個清鄉區,每區兵力約一師。各縣設清鄉委員會,縣長兼委員會。臨時性質的清鄉司令部於1933年4月15日撤銷,湖南全省保安司令部接辦所有清鄉事宜[2]

1946年,新四軍浙東縱隊從鄞西四明山區撤退後,國民政府在包括上虞餘姚奉化寧波嵊縣新昌慈谿等七縣的四明山區開展清鄉行動。新華社在9月30日報道中,指責國民政府指揮七縣保安隊、保安團在「所到之處,姦淫燒殺(某縣的幾個村莊全部燒光了),所有的農民都成為清鄉的對象,他們闖入每一農家,翻箱倒篋,殺雞宰豬,稍有姿色的婦女,全被蹂躪,臨走還一定要捉幾個農民槍斃了,回去報功。」「農民們在恨『清鄉』的軍隊,認為官兵比任何壞人可怕得多」。農民們說:「政府的清鄉和日本鬼子的清鄉完全一樣,日本鬼子來了,我們躲,可以逃出深山,但是官兵來了,我們連逃也逃不了。」

1947年台灣二二八事件發生時,由於管轄台灣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未有實力對參與二二八事件之民眾進行全面鎮壓,在增援兵力抵台鎮壓後,方進行針對參與暴亂者加以逮捕或殺害的命令,故行政長官陳儀於3月26日發佈「為實施清鄉告全省同胞書」,軍警在此一時期,以清查戶口、追繳武器等方式將要求政府進行政治改革之菁英,以及曾經參與反抗政府,與任何可疑者一網打盡加以逮捕或殺害。

汪精衛政權的清鄉

汪精衛政權對清鄉的宣傳照片

1938年至1941年,日本進行了多次「掃蕩」,但無法阻止抗日力量的壯大。

1941年1月,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部制定了《昭和十六年以後長期戰政治策略指導方針概要》,首次提出以長江中下游為起點,逐次進行清鄉的方案。汪精衛政權軍事顧問晴氣慶胤根據該方針制定了清鄉的具體計劃,並對汪精衛政權警政部長、特工總部主任李士群提出清鄉建議,後經汪精衛和日本中國派遣軍司令畑俊六批准。1941年3月24日,汪精衛召開中央政治委員會,成立了與行政院、軍事委員會平級的清鄉委員會,汪精衛為委員長,李士群為實際負責人。清鄉地區包括江蘇浙江安徽全部,江西湖北河南等省部分地區。上海南京杭州武漢徐州南昌等城市也包括在內。其主要針對目標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四軍及其他抗日游擊隊。

參見

註釋

  1. ^ 1.0 1.1 1.2 1.3 1.4 何文平. 《清末广东的盗匪问题与政府清乡——从社会治理看清朝统治的末势》. 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廣東省廣州市: 中山大學). 2008, (2018年1期): 92—101. ISSN 1000-9639 (簡體中文). 
  2. ^ 2.0 2.1 湖南全省清乡司令部. 湖南省檔案局網站. 2015-12-28 [2021-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0) (簡體中文). 

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