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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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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1427年),字德孚北平行省順天府順義縣(今北京市順義區)人,明朝兵部尚書

洪武年間,其以國子監監生署右僉都御史,後授刑部員外郎,遷紹興知府永樂元年,召回為刑部侍郎。其性格剛硬,之後改為左副都御史。並彈劾都督譚青朱崇費瓛梁銘貪污等。永樂十八年,晉升為工部尚書[1]。明仁宗即位後,改任兵部尚書,加升太子少保[2]宣德二年,安遠侯柳升討伐黎利,明宣宗命李慶參贊軍務。在抵達鎮夷關時,柳升輕敵不設防備。時李慶已重病仍強起勸柳升。柳升不聽以致中伏戰敗而死。李慶得知後病重,次日亦死去,明軍被滅。[3]越南的《大越史記全書》稱他是因兵敗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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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 明史》(卷150):「李慶,字德孚,順義人。洪武中,以國子生署右僉都御史,後授刑部員外郎,遷紹興知府。永樂元年召為刑部侍郎。性剛果,有幹局,馭下甚嚴。帝以為才,數命治他事,不得時至部。然屬吏與罪人交通私饋餉,慶輒知之,繩以重法。五年,改左副都御史。兩遭親喪,並起復。時勛貴武臣多令子弟家人行商中鹽,為官民害。慶言:「舊制,四品以上官員家不得與民爭利。今都督蔡福等既行罰,公侯有犯,亦乞按問。」帝命嚴禁如制。忻成伯趙彜擅殺運夫,盜賣軍餉。都督譚青、朱崇貪縱。慶劾之,皆下吏。已,劾都督費瓛欺罔、梁銘貪暴、鎮守德州都督曹得黷貨。皆被責。中外凜其風采。十八年進工部尚書,尋兼領兵部事。」
  2. ^ 明史》(卷150):「仁宗立,改兵部,加太子少保。弋謙以言事忤旨,呂震等交口詆之,惟慶與夏原吉無所言。帝尋悟,降敕自責,並責震等,震等甚愧此兩人。山陵事多,趣辦中官有求,執不與,人多嚴憚之,號為「生李」。奉命侍皇太子謁孝陵,在途約束將士,秋毫無所擾。太子欲獵,慶諫止。及太子還北京,遂留慶南京兵部。」
  3. ^ 明史》(卷150):「宣德二年,安遠侯柳升討黎利,命慶參贊軍務,許擇部曹賢能者自隨。師至鎮夷關,升意輕賊,不為備。郎中史安、主事陳鏞言於慶。時慶已病甚,強起告升。升不聽,直前,中伏敗死。慶病遂篤,明日亦死,一軍盡沒。」
官銜
前任:
宋禮
明朝工部尚書
1422年-1424年
繼任:
金純
前任:
趙羾
明朝兵部尚書
1425年-1426年
繼任:
張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