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 (1917年)
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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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17年11月 中國湖南省平江縣嘉義鎮 |
逝世 | 2011年1月13日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軍事指揮官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李元(1917年11月—2011年1月13日),湖南省平江縣獻鍾(現歸加義鎮五星村)人[1][2],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大校,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將,曾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副部長。
抗日戰爭時期,李元參加南方三年游擊戰爭,任湘鄂贛游擊支隊第1大隊軍事教員、排長,新四軍第1支隊1團連長、營長,新四軍第7師政治部教育科科長,巢北支隊參謀長,獨立團代理團長,新四軍第2師6旅司令部參謀處處長。經歷皖南事變。
解放戰爭時期,任蘇北軍區第五軍分區副參謀長,華東野戰軍第十二縱隊副參謀長,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十九兵團二十七軍副參謀長。
1950年抗美援朝戰爭期間,李元擔任第27軍參謀長,率部入朝並參與了長津湖戰役。1964年,晉升為少將軍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任第27軍參謀長,第27軍副軍長兼參謀長,南京軍區後勤部副部長。
1960年,畢業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軍事學院基本系,後任南京軍區副參謀長。1964年8月,李元被授予少將軍銜。1975年任總後勤部副部長。
1985年,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被增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七屆全國委員會委員。曾榮獲八一獎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一級紅星功勳榮譽章。
2011年,李元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