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賢焌
長山敏順王朱賢焌(1386年1月30日—1413年2月15日),明朝齊恭王朱榑庶次子,[1][2]一作第三子。[3]
生平
早年
受封
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八月,受封為長山王。[3]十一月入朝,與堂兄高平王朱濟燁、慶成王朱濟炫辭歸,各獲賜鈔二千錠,從官分別賜鈔。[4]
永樂元年(1403年)四月,朱賢焌又入朝,與堂兄弟周世子朱有燉、順陽王朱有烜、楚世子朱孟烷、永安王朱孟炯、蜀世子朱悅燫辭歸,都獲賞賜,從官也得賜鈔。[5]
永樂二年(1404年)四月,朱賢焌又入朝,辭歸,獲賜鈔幣,從官得賜鈔。[6]
永樂三年(1405年)三月,冊淮安衛經歷胡福的女兒為長山王妃。[7]
四月,朱賢焌又和堂弟寧化王朱濟煥入朝,明成祖命皇太子朱高熾在文華後殿宴請。與朱有燉、朱濟煥辭歸,成祖命皇太子設宴招待,給予賞賜,從官也按例賜鈔。[8]
獲罪被廢
永樂四年(1406年)四月,朱榑遣朱賢焌入朝,陳說悔過謝罪之意,又說想親自入京當面陳情。成祖賜朱榑書信並同意。朱賢焌與堂兄弟保安王朱尚煜、朱有烜辭歸,仍得賜宴,各賜寶鈔及文綺襲衣,從官也分別賜鈔。[9]八月,朱榑被廢,[10]朱賢焌兄弟也一併被廢。[11]
去世
永樂十一年(1413年)正月,禮部說朱賢焌去世了。明成祖惻然說,這是先父皇的孫子,雖然其父有罪,不得相及,遣官賜祭,命有司治喪葬。[2]
分歧記載
《罪惟錄》誤作宣德三年(1428年)有福建男子樓濂冒名為「七府小齊王」事敗後,朱賢焌與父朱榑、兄長原樂安王朱賢烶、三弟原平原王朱賢𤍘一同暴卒。
參考資料
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長山國國王 1402年-1406年 |
無 原因:父獲罪,國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