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界性 (語法)
常見語法範疇 |
---|
形態句法範疇 |
形態語義範疇 |
語法中,有界性是一種語義特徵,與詞項指稱功能界限的理解有關。[1]:81–88基本地,對於一般詞項,能區分其所指的時空範圍則是「有界」的,而允許流動、不定的解釋的所指則是「無界」的。這個區分主要依賴於詞項的所指能否劃為不同片段或層次的可分割性。[2]雖然這個特徵主要是用來區分名詞的可數性和動詞的體,實際上還能更廣泛地應用於任何詞義類別。
動詞有界性
動詞的有界性可通過特定的體表達。
有界性是完成體特有的,如古希臘語不定過去時和西班牙語過去時。英語一般過去時一般表達形成了邊界的事件(「我發現了」),但有時也能表達靜態動詞 (「我知道了」)。
完成體常常包含一個與語境相關的變體,與開始體或起始動詞相似,並表達靜態動詞的開始。
名詞有界性
名詞要想語義地「有界」,它的指代成分無論具象或抽象,必須對其所包括、涉及的項有清晰、明確的範圍和主題。結構上,有界和無界名詞的區分關聯於幾個描述性標準。第一個標準是「內部一致性」:有界名詞的所指可由不同部分組成,無界名詞一般指有一致性的廣闊物體。另一個標準是相互關聯、有可擴展性和可重複性的概念。無界名詞是指「內部同質」的所指,廣泛的所指的任何部分都能被分析為名詞的一個例子。此外,任何對於廣闊物體的移動都不改變名詞指其所指的適用範圍。這兩個特徵是有界名詞不具備的。[1]
注意名詞的有界性不應與可數性混淆。有界性是引申出可數性的底層語義區分。
另見
參考
- ^ 1.0 1.1 Frawley, William. Linguistic Semantics. Hillsdale, NJ: Routledge. 1992. ISBN 978-0805810752.
- ^ Corver, Norbert. (Un)boundedness across syntactic categories.. Theoretical Linguistics. 2015, 41 (3/4): 151–152. doi:10.1515/tl-2015-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