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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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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2章是《新約聖經·提摩太前書》中的一章。

該章可以分為2部分:

1-7節:為人得救的禱告。在這一段,作者保羅首先強調禱告對於教會的重要性,提醒他年輕的同工提摩太,教會的長老應當作的第一件事就是禱告:「第一要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感謝。」[1];有些聖經教師強調,要有正確的教會生活,第一個必備的條件就是禱告。不禱告乃是罪。不要閒談,不要批評,也不要未經透徹禱告,立刻去看望人,或稱讚與批評某人,做任何決定。[2]隨後保羅指出,這樣的代求,以及為君王和一切有權位的禱告,結果就會帶來敬虔莊重、平靜安寧的生活[3]。不少聖經學者都指出,這裏的平靜安寧(和合本譯為「平安無事」)不僅是指外部環境的平安,也是指內心的安定。[4][2]

在2章4節,保羅說,「神願意萬人得救,並且完全認識真理」。強調所有得救的人都應該對真理都該有完全的認識,完整的領會。如此,才可能對付教會的墮落。

8-15節:教會中正常的生活。其中在第8節,保羅希望男人「無忿怒,無爭論」,克制情感與心思,「舉起虔聖的手,隨處禱告」[5]。有些聖經教師強調,基督徒如果無法在某地方禱告,就不該在那個地方[6]

隨後,保羅用了7節經文(9-15節)說到女人:要以正派合宜、廉恥自守的美德妝飾自己,「不以編發、黃金、珍珠、或貴价的衣服,妝飾自己」[7];要「安靜學習,凡事服從」[8]男性信徒,「不許女人施教,也不許她攬權轄管男人」[9];如果女人活在安靜、信、愛、聖別兼自守中,將會藉着生產得救。有些聖經教師強調,女性基督徒應當儘可能地遮蓋自己的身體,不應暴露身體[6]

參考文獻

  1. ^ 提摩太前書2章1節
  2. ^ 2.0 2.1 李常受:《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第三篇 為人得救的禱告,以完成神的願望
  3. ^ 提摩太前書2章2節
  4.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5. ^ 提摩太前書2章8節
  6. ^ 6.0 6.1 李常受:《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第四篇 召會中弟兄姊妹的正常生活
  7. ^ 提摩太前書2章9節
  8. ^ 提摩太前書2章11節
  9. ^ 提摩太前書2章1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