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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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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縣中華民國陝西省名。

歷史

民國十八年(1929),經南京國民政府內政部批准,在朝邑縣東河灘地設平民縣。轄域分佈在當時朝邑縣永濟縣之間的黃河兩岸,為「跨河縣」。平民縣在河東之地共有八村,分別是大慶關北街(縣城駐地)、正街、南街三村和古家寨、東郝家莊、西郝家莊、王家莊、嚴家莊。[1]民國二十二年(1933),黃河東流永濟故道,老大慶關縣城陷入河心。民國二十五年(1936),政府將縣城遷往河西的河灘荒地新建平民鎮[2]1948年10月6日(農曆九月初三),中共平朝工委領導朝邑縣保警大隊和常備大隊起義,7日解放平民縣城(史稱平朝起義、九三起義),配合了西北野戰軍進行的荔北戰役[3]1950年5月,平民縣併入朝邑縣。原縣城今為大荔縣平民鎮[4]

註釋

  1. ^ 陳凱華:「消失在黃河下的縣城——民國平民縣設縣之始末 」,來源:大荔縣人民政府網,2016-3-17。
  2. ^ 李大海:《政區變動與地方社會構建關係研究》,陝西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
  3. ^ 王小民:「平民縣城的三次解放」,來源:大荔縣融媒體中心 發佈時間:2019-11-18
  4. ^ 《大荔縣名史話》,來源:大荔縣政府辦網站 發佈時間:20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