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巴拉·帕巴桑吉
帕巴拉·帕巴桑吉(藏語:འཕགས་པ་སངས་རྒྱས,威利轉寫:'phags pa sangs rgyas;1507年—1566年)藏族,工布曲康雜瓦地方(今西藏林芝市米林縣)人,第二世(不計追認)帕巴拉活佛。[1]
生平
藏曆火兔年(1507年),他生於工布曲康雜瓦地方的一戶人家。出生後不久,他便被認定為第二世帕巴拉活佛。所以1507年左右可以被視為帕巴拉活佛世系最初形成的時間。23 歲時,他先後到工布、波密、那雪、察瓦、芒康、邊壩等地傳教並創建寺院。後來,他應邀調解四川巴塘和雲南麗江木氏土司間的糾紛。29歲時,應麗江木氏土司加央扎巴的邀請,赴麗江地區傳教,並說服木氏土司在12年內不對西藏動武。後來,他接到了班禪和達賴的信,信中建議他「為佛法應留駐於麗江」,他乃在麗江興建了章熱寺等寺院,並為漢族、納西族等族的民眾講經。此外,他還曾任木氏土司加央扎巴的「國師」。[1]
他是藏傳佛教格魯派中首位被木氏土司正式邀請講經的活佛。約1544年,他到昌都強巴林寺傳法,獲該寺僧眾熱烈歡迎。[1]
藏曆火虎年(1566年),帕巴桑吉圓寂,享年60歲。[1]
參考文獻
佛教頭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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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帕巴拉·德青多吉 |
帕巴拉活佛 (認定年份不詳)-1566年 |
繼任: 帕巴拉·通娃頓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