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逌
宇文逌(556年—581年1月11日),字爾固突,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追尊周文帝宇文泰第十五子[1]。
生平
少好經史,解屬文。武成(559年—560年)初年,封滕國公,食邑萬戶。天和(566年—572年)末年,拜大將軍。建德初年,進位柱國。建德三年(574年),進爵為滕王。六年(577年),宇文逌為行軍總管,與齊王宇文憲征稽胡。宇文逌破其首領穆友等,斬首八千級。還為河陽總管。宣政元年(578年),進位上柱國。伐南陳,宇文逌為元帥,節度諸軍事。大象元年(579年)五月,下詔以荊州新野郡食邑萬戶給宇文逌,宇文逌出就國。二年(580年),朝京師。581年1月11日,與其子懷德公宇文祐、箕國公宇文裕、宇文禮、宇文禧為隋文帝所害[1],國除,詔贈滕國公[1]。宇文逌所著文章,頗行於世。
宇文逌於死後6天即下葬於京兆萬年縣,而非洪渡鄉洪坡里祖墳,可見隋朝代周在即的大勢所趨及其葬禮之草率。
諡號
宇文逌諡聞,與其他被楊堅所害的四位兄弟一樣,都是惡諡。但本人墓誌題名、正文所載諡號為「間」,通「簡」,《隋書·經籍志》又收有「滕簡王集」,且宇文逌一生並無失德之舉,文才出眾,又是皇帝叔祖父,「簡」可能是宇文逌最初的諡號,在楊堅篡位後才改為惡諡[1]。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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