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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國家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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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國家條約》(Austrian State Treaty),又稱《奧地利復國條約》(Austrian Independence Treaty),全稱為《重建獨立民主奧地利國家條約》(Treaty for the re-establishment of an independent and democratic Austria)[1],旨在結束二戰期間的德國統治及戰後盟軍佔領時期,在奧地利重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該條約於1955年5月15日在維也納貝維蒂宮簽署,並於1955年7月27日生效[2]。條約簽署國除了奧地利外還有二戰後佔領奧地利的四個同盟國,分別為美國英國法國蘇聯

條約結構

《奧地利國家條約》由序言和9部分組成:

  • 政治及領土的規定
  • 軍事和關於空中交通的規定
  • 戰爭賠款
  • 四國佔領軍撤出奧地利
  • 國家財產、國家權力和國家利益
  • 經濟聯繫
  • 關於發生國際爭端的規定
  • 經濟方面的規定
  • 最後總結
重點

條約第4款關於締約方面的限制:奧地利永遠不能像以前那樣同德國締結任何形式的政治和經濟同盟。

除了條約一般規定和對於國家承認之條款外,第7款又額外規定了在奧地利居住的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少數民族的權利,但是此條款到如今也沒有得到完全貫徹和實施。

第9款中規定奧地利解散所有納粹黨組織,並且不允許在法律上重新認同納粹法西斯組織。

1919年的哈布斯堡王朝的法典仍得以繼續實施。奧地利簽署條約在6個月內向蘇聯支付大約1億5千萬美元的戰爭賠款,並凍結由奧地利進行管理的德國人的財產。聯軍保證從奧地利撤軍。

因此奧地利鄭重聲明,在簽署國家條約後自願成為永久中立國。此聲明不是國家條約之一部分,但是是緊密相連之談判條件。

國家條約產生

莫斯科宣言

1943年11月1日,美國、蘇聯和英國三國外長在莫斯科簽署宣言,一方面他們聲稱:「奧地利,一個自由的國家,典型的希特拉侵略政策的犧牲品應該從法西斯德國的統治之下解放出來,」並且「法西斯德國在1938年3月15日對奧地利的佔領應該被看作是無效」。另一方面他們又聲稱:「奧地利必須清楚地記住,它作為一個國家在戰爭中同納粹德國站在了一條戰線上的行為要負責,不能逃避」。

條約談判

在四國佔領軍的監督下,1947年1月戰後第一屆民選政府在倫敦試圖同四國佔領軍交涉簽署一個和平條約。從1947年3月談判轉到了莫斯科。奧地利談判代表中以列奧波德·菲格爾英語Leopold Figl尤利烏斯·拉布領導的奧地利人民黨完全同意了蘇聯提出的要求,但是奧地利社會黨的代表卻同奧地利共產黨人保持一定距離,並不想完全無條件接受蘇聯的條件。正是由於般奴·克萊斯基(當時外交部的國務秘書)代表社會民主黨,最終成功的是黨內同僚們相信了正是因為該黨的反蘇聯的態度阻止了談判的進程。

在《奧地利國家條約》的談判中出現的問題是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對奧地利克恩滕州提出的領土要求。由於斯大林鐵托在1949年的衝突,使得此領土要求對蘇聯來講變得不是很重要了,所以當時的邊界並沒有得以改變。而一戰後,奧匈帝國割予意大利之南蒂羅爾亦無易手。

談判中最重要的議題是德國在奧地利的財產的問題。這包括了在德、奧1938年3月簽署條約前德國公民所有的土地擁有權,還包括在德奧條約簽署後從德國轉移到奧地利的財產和由德國資本在奧地利建立的所有工業設施,以及德國人在1938年至1945年之間在奧地利所獲得的所有財產(其中並不包括強迫購買和掠奪)。在蘇占區內幾乎全部的煉油工業,多瑙河船運公司和一系列的工業企業(大約有300家)全部作為德國的財產加以沒收,交給了當時成立的蘇聯在奧地利財產管理委員會同意進行管理。

政治方面,因為蘇聯要求連綁同奧地利進行的談判同德國與盟軍進行的締約談判,阻止達成一個讓各方滿意的協議。由於冷戰加劇,使得簽署國家條約變得越來越渺茫。

艾森豪威爾接替杜魯門成為美國總統後,再加上1953年斯大林去世,使得談判氣氛得以緩和。在尤利烏斯·拉貝同年成為奧地利聯邦總理後,奧地利方面的談判風格也為之一變。

奧地利於1954年1月25日至2月28日參加了在柏林舉行的外長會議。蘇聯人繼續堅持必須在滿足一個前提條件後才能簽署條約。此條件就是蘇聯軍隊在同德國簽署了和平條約之後再由奧地利撤軍。西方不同意此條件,奧地利也反對。作為另一個條件,蘇聯外長莫洛托夫提出奧地利必須成為一個中立國。西方擔心他們在意大利的駐軍會因為中立的瑞士和奧地利同他們在歐洲其他地區的駐軍完全分割開來。以瑞士為榜樣,奧地利同樣成為一個中立國早在1945年至1950年由戰後奧地利第一位民選總統卡爾·萊納所提出,並得到了黨內支持。

莫斯科備忘錄

西德1954年加入北約後,關於奧地利完全主權的談判繼續在莫斯科進行。1955年3月奧地利政府代表團應蘇聯政府穆林科夫的邀請下抵達莫斯科。代表團成員包括副總理阿道夫·希弗(Adorf Schärf)-奧地利社會民主黨成員,外長列奧波德·菲格爾:奧地利人民黨成員,國務秘書般奴·克萊斯基,奧地利社會民主黨,談判代表為聯邦總理尤利烏斯·拉貝-奧地利人民黨成員。

4月12日的會談取得了重大突破,這被認為是奧地利永久中立的誕生日。蘇聯要求中立必須寫進國家條約,他們認為永久中立是奧地利重新獲得主權的先提條件。但是奧地利代表試圖讓對方相信只有一個主權國家才能決定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中立。最終談判達成了一個結果:關於中立的法律應該由一個自由的獨立的奧地利來頒佈。在最終文件中,即莫斯科備忘錄中規定奧地利將成為一個中立的國家,四個二戰的戰勝國將保證奧地利的領土和主權不被侵犯和損害。當1955年4月15日尤利烏斯·拉貝回到奧地利的巴特弗斯勞機場英語Vöslau Airfield時宣稱:「奧地利將要自由了」。

條約簽訂

正式簽署《奧地利國家條約》當日,外長菲格爾仍然在維也納進行最後的磋商,試圖將有關奧地利在二戰中的共同責任從條約的序言中刪掉。

1955年3月15日,關於戰後重建一個獨立的民主的奧地利的國家條約最終在維也納的貝維蒂宮的大理石廳簽署。簽字後菲格爾由衷地說出了:「奧地利自由了」這句在奧地利近代政治史上最著名的一句話。

他說此句話之時是在大理石廳,而不是像有些人宣稱的是在陽台上。

《奧地利國家條約》的簽署方為:

  1. 莫洛托夫 (蘇聯外長)
  2. 伊利喬夫 (蘇聯代表團高級專員和駐奧地利代表)
  3. 麥美倫(英國外長)
  4. 瓦靈格英語Geoffrey Wallinger(英國代表團高級專員和駐奧地利大使)
  5. 杜勒斯(美國國務卿)
  6. 小湯遜(美國代表團高級專員和駐奧地利大使)
  7. 安托萬·比內(法國外長)
  8. 拉羅艾(法國代表團高級專員和駐奧地利代表)
  9. 菲格爾(奧地利外長)

《奧地利國家條約》於同年6月7日由議會批准。

四國佔領軍以為要駐紮很長的時間,所以他們各自的軍營里建立了許多家屬區,比如在薩爾茨堡的美軍羅德軍營可容納一萬人。1955年9月最後的一名蘇軍士兵撤離了奧地利,10月25日西方盟軍也撤出了奧地利。

在1955年10月26日最後一名佔領軍士兵撤出奧地利時,奧地利國會通過中立宣言,並寫進聯邦憲法。聲明中規定奧地利不會加入任何軍事聯盟,不允許外國在其領土上建立軍事基地,奧地利將使用一切手段來維護本國的獨立。從1965年後,每年10月26日成為了奧地利國慶日。1955年12月14日奧地利加入了聯合國

簽訂了國家條約的奧地利成為了歐洲國家中從1945年至1989年第一個通過和平締結條約的方式從佔領軍的手中解放出來的國家。在冷戰時期,對國家條約中關於締結條約的條款和此外的永久中立的解釋不允許奧地利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奧地利至今非北約成員。

1959年奧地利加入了歐洲貿易聯合會,但是此組織由挪威瑞典丹麥、英國、葡萄牙和瑞士所建立。直到1995年奧地利成為了歐盟成員國。

在2005年的周年慶典中,《奧地利國家條約》的證明文書的原件第一次從莫斯科外交部的檔案館運到了下奧地利州的莎拉城堡和維也納的貝維蒂爾宮向公眾公開展覽。

參考資料

參閲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