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廣衡
劉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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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萬安縣 |
字號 | 字克平,號雲菴 |
出生 |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 |
逝世 | 天順二年(1457年)十二月 |
親屬 | 子 劉喬 孫 劉玉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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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廣衡(1395年—1458年1月19日),字克平,號雲菴,江西萬安人。明朝官員,進士出身。
生平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登甲辰科進士。正統年間,累遷刑部郎中,監督浙江事務。景泰初年,歷任左副都御史,鎮守陝西,後回朝負責都察院事。當時福建、浙江等地發生盜亂,詔令督軍,平定處州叛亂。之後擔任遼東巡撫,以廉潔著稱。天順改元,召還,調刑部左侍郎,元年(1456年)八月官至刑部尚書[1][2],二年十月以病乞休,十二月卒於京師[3]。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203):祖廣衡,永樂末進士。正統間,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積粟數百萬,督治陂塘為旱澇備。景泰初,歷左副都御史,鎮守陝西。請遇災傷,毋俟勘報,即除其賦,庶有司不得借覆核陰行科率,從之。還治院事。福建、浙江盜起,命往督兵捕。議創壽寧縣於官台山,以清盜窟。討平處州賊。已,復巡撫遼東。居官以廉節稱。終刑部尚書。
- ^ 明《福州府志·官政志五·名宦(上)》(卷四十二):劉廣衡,字克平,萬安人。景泰初,巡撫福建,平建寧草寇,開壽寧縣治,辟省城教場,勳績偉著。子喬,成化間為福建按察司副使,總督海道,平寇息民。孫玉,正德間為福建按察司提學副使,黜淫祠,崇正學。閩人世戴其德云。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五》:天順二年十二月,刑部尚書劉廣衡卒。廣衡字克平,江西萬安縣人,以進士拜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有能譽。升陝西按察司副使,民鮮冤獄,六載升陝西右布政使。景泰改元,改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鎮守陝西,條上時政數十事,多見採用。內臣有奏其不事事者,召還佐院事。奉命錄囚南京,多所平反。嘗奉命討閩浙寇,平之,請立壽寧縣治於楊梅村,以控制要害。尋命提督遼東軍務,天順改元召還,調刑部左侍郎,進尚書,未幾以疾乞致仕,未行而卒。廣衡為人坦夷和厚,不立崖岸,處事亦通敏守法,頗以能詩見稱於時。
相關條目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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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軒輗 |
明朝刑部尚書 1457年-1458年 |
繼任: 陸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