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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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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瑑
出生796年
唐朝
逝世858年6月20日
唐朝
職業唐朝官員

劉瑑(796年—858年6月20日[1]),字子全唐朝官員唐宣宗年間短暫拜

家世和早期仕途

劉瑑生於唐德宗年間的796年。[1][2],出自尉氏劉氏[3]漢章帝子河間孝王劉開的後裔。劉瑑是初唐宰相、將軍劉仁軌的五世孫;祖父劉子藩曾任河東節度掌書記、虞部員外郎;父親劉煟曾擔任雅州刺史一職。[4]

劉瑑於開成(836年-840年)初年進士及第。[3]前宰相陳夷行華州刺史時,表他為以華州為軍部的鎮國軍的判官。[2][5]劉瑑後被召回長安左拾遺,屢次上諫請罷唐武宗方士[2]武宗會昌(841年-846年)末年,累遷尚書郎,知制誥,正拜中書舍人[3]

唐宣宗年間

唐宣宗大中(847年-860年)初年,劉瑑被任為翰林學士。宣宗興兵收複數十年前被吐蕃奪去的失地,有大量關乎戰事的詔令要寫,有時每夜數十。儘管要寫的詔書量大,劉瑑一邊起草,一邊還能用合適的語句。[2]大中四年(850年)十一月,在一場對党項的作戰中,他被任為京西招討党項行營宣慰使。[1]

從對党項戰役中歸來後,劉瑑遷刑部侍郎,收集前朝敕令可用者,由武德乃至大中年間總計二千八百六十五事,分門別類,參考輕重,編為《大中刑律統類》(又作《大中刑法總要格後敕》)六十卷[6],於五年(851年)四月奏請實行[7],因詳盡而受到法家的推崇。劉瑑又任河南尹,九年(855年)十一月又進檢校工部尚書、汴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宣武軍節度、宋亳汴潁觀察處置等使。當時,在節度使給士兵設的宴席上有舞女,但劉瑑認為這對於軍中的飲宴是不妥的,因而選擇壯士一千人,訓練他們用矛、盾,讓他們擔當儀式舞者的角色。他停止宵禁,為百姓提供便利。他治下地區安寧。大中十一年(857年)五月,加檢校禮部尚書、兼太原尹、北都留守、河東節度觀察等使。十二月入朝,任戶部侍郎,判度支[8]。因宣宗很器重劉瑑,親自寫詔書召還他;劉瑑離開河東,幕僚和其他人都大驚。[2]

大中十二年(858年)正月,宰相蕭鄴與同僚崔慎由有隙,引薦劉瑑,使其以朝議大夫、守尚書戶部侍郎、判度支、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身份守本官,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依前判度支,拜為宰相[9][10],而崔慎由隨後則被外放[11]。劉瑑累加兼充集賢殿大學士[8][12]。劉瑑拜相後,一次崔慎由和宣宗議政時說對官員要甄別品流,以祖上為先。劉瑑尖銳反對,引西晉王衍的反面例子,指出應以官員是否適合各司其職為先,崔慎由無言以對。[1]

當時宣宗正為女兒們挑選合適的駙馬,要求宰相們觀察中進士的官員,秘書省校書郎王徽被提名。但他不想與皇室結親,就去見劉瑑,以年齡為由辭讓,因為他已經四十多歲且多病。劉瑑在宣宗面前言說,王徽因而沒有被命令娶公主[13][14]。劉瑑之前和進士薛逢很友好,但因詞藝不及薛逢,常被薛逢侮慢,大中末年,劉瑑升官,而薛逢不得意,兩人結怨。薛逢時任侍御史、尚書郎,有人推薦他知制誥,劉瑑奏「先朝立制,兩省官給事中、舍人除拜,需要先在州縣任職。薛逢未嘗治理州郡,應該先試試他。」出薛逢為巴州刺史[15]。劉瑑又薦劉瞻為翰林學士[16]

但劉瑑拜相才數月即病重。他被罷相,仍保有同平章事,又任職於藩鎮,在病中還寫奏章給宣宗論政,於6月20日去世[10],宣宗感到惋惜。[1]贈尚書左僕射。[2]

劉瑑以名節自將,議論處事不徇私情,未嘗察言觀色和權貴套近乎。[2]

註釋及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