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魂志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冤魂志》,又名《還冤記》、《還魂記》,[1]志怪小說集,隋顏之推撰。共三卷。

《冤魂志》取材自經傳,兼及當時傳聞,歷敘記事上起西周,下迄北齊北周陳朝,故事內容皆以冤屈鬼魂復仇或為壞人受懲為結局。旨在揚善抑惡,闡揚因果報應之說,[2]凡七十條故事。[3]原書久佚。後人自《法苑珠林》注出《冤魂志》者計有四十二條,《太平廣記》注出《還冤記》者計有四十七條。明代有陳繼儒《寶顏堂秘笈》本,存三十六條。近人羅國威校注《冤魂志校注》共輯出六十六條。

註釋

  1. ^ 直齋書錄解題》卷一一小說家類又作《北齊還冤志》二卷。《文獻通考》作《北齊還冤志》二卷。皆誤。
  2. ^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還冤志提要》雲,「此書所述,皆釋家報應之說」。
  3. ^ 釋宗密《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九下載:「昔有顏之推,依書史纂錄古來死後仇怨之事,文有三卷,名《冤魂記》,所敘之事,凡七十條。今取顯異處,編錄七條。」

參考書目

  • 王國良:《顏之推〈冤魂志〉研究》,1995
  • 羅國威:《四庫全書本〈還冤志〉提要獻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