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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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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
(公安部七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徽

公安消防部隊徽章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公安部製發。
主要領導
局長陳偉明 武警少將
政治委員謝模乾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軍事級別正軍級
管轄範圍公安消防部隊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南街70號
特服熱線119
對外官網公安部消防局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19??年
撤銷時間2018年

公安部消防局,即公安部七局,是已撤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內設職能局。屬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公安現役部隊消防部隊序列,官兵佩掛武警警銜。2018年,《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公安消防部隊將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新組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原公安部消防局也隨之納入應急管理部管理,即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1]

職責

指導全國公安消防工作與指導地方公安消防部隊管理工作[2]

下轄單位

公安部消防管理局為正軍級,設局長、政委、副局長、副政委、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副局級調研員等職務,內設機構有辦公室、警務督察處、紀檢辦、政策研究處、規範標準處、宣傳處、防火監督處(一處)、戰訓處(二處)、科技處、後勤裝備處(六處)、審計處、中國消防博物館、天津警官培訓基地等,還轄有消防科學研究所。

公安部消防管理局局指導各地公安消防部隊:

  •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安廳(局)設消防局,也稱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某某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總隊。省廳消防局為正師級,但任務繁重的省消防局升格為副軍級,局長政委授武警少將警銜。消防總隊內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防火監督部,均為副師級。
  • 地市公安局設消防局,為正團級。也稱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某某省(自治區)消防總隊某某市消防支隊。消防支隊下設若干擔負消防滅火的消防大隊,正營級。消防大隊下設若干消防中隊。支隊直屬特勤中隊。
  • 縣區公安局設消防科,正營級,擔負防火監督工作。消防支隊在各縣有消防中隊,擔任縣域內的消防滅火及搶險任務。
  • 鐵路公安系統、交通公安系統、民航公安系統、森林公安系統的防火滅火工作,由各行業公安系統內部自行設置機構、單位承擔,與公安消防部隊無關。

參考文獻

  1. ^ 应急管理部消防局:“五一”期间全国火灾形势平稳. [2018-05-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3). 
  2. ^ 宋輝主編. 中国消防辞典. 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 1992.07: 579–580. ISBN 7-205-02046-8. 

外部連結

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內設職能局
職能設立 國務院消防機構
1955年11月10日至2018年3月17日
繼任: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