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依賴型人格障礙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依賴型人格障礙
類型人格障礙依賴[*]疾病
治療心理治療
分類和外部資源
醫學專科精神病學、​心理學
ICD-10F60.7
ICD-9-CM301.6
MedlinePlus000941
MeSHD003859
[編輯此條目的維基數據]

依賴型人格障礙(英語:dependent personality disorder縮寫DPD),舊稱無力型人格障礙,是以心理上的過分依賴他人為特徵的一種人格障礙。這種人格障礙的狀況是長期存在的(慢性的)。罹患依賴型人格障礙的人會依賴於他人以滿足自己情感需求和生理需求,只有少數的人可以達到正常的獨立水準。

「依賴性人格」和「依賴型人格障礙」的區別是有幾分主觀色彩的,這也使對其的診斷需要對文化影響因素(比如性別角色期望)十分敏感。

2012年的一個研究發現2/3的依賴型人格障礙患者的病因為遺傳因素而1/3的患者則源於環境因素。[1]

流行病學

在總人口中,依賴型人格障礙的發病率為0.5%。其中主要發生在女性人群中。[2]

美國精神病協會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IV-TR)中收錄了依賴型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它提出的特點是一種普遍的、過分的想要被照料的需求而導致了順從和依從於他人並害怕分離的心理狀態。並且在成年早期開始發生,存在於多種社會背景下。[3]

世界衛生組織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第10版(ICD-10)將依賴型人格障礙列為第F60.7條:依賴型人格障礙:[4]

需要具備以下列出的至少三條特性:

  1. 鼓勵或是允許別人為自己人生中絕大多數的重要事件做決定;
  2. 相比所依賴的人的需要,將自己的需要置於次要的位置,並且過分地順從於所依賴人的意願;
  3. 甚至不願意向自己所依賴的人提出合理的要求;
  4. 因為害怕沒有能力照顧好自己,獨處時會覺得不自在或無助;
  5. 被先佔觀念困擾:害怕被親密關係中的他人拋棄,或是被獨自留下需要照顧自己;
  6. 在沒有他人極多的建議和保證的情況下,沒有足夠的能力做日常決定。

伴隨的特徵還包括感知到自己無助,無能並且缺乏毅力。

包括:虛弱、自卑、消極、自我挫敗型人格(障礙)

ICD-10對特殊性人格障礙的診斷要求同樣也滿足一般性人格障礙的標準。

米隆亞型

心理學家希歐多爾·米隆英語Theodore Millon為依賴型人格障礙鑑定了五種亞型。[5][6] 一些依賴者可能不會表現出或者表現出以下一種類型:

亞型 描述 人格特徵
心神不安 包括迴避型的特點 總是煩躁不安;焦慮;情緒不穩;感到恐懼、不祥預感;心靈脆弱擔心被拋棄;支持性他人不在一旁就覺得孤單。
不考慮自己 包括抑鬱型英語Depressive personality disorder的特點 像是把自己與他人合併了一般;自願放棄自己的個體特性,像是被他人吞沒,與他人吸收,合併;成了別人的延伸體。
不成熟 表現出多種「單純」的形態 不通人情世故;未完全成熟,無經驗,像孩子一樣;輕信他人,不能充分思考;無法承擔起成人的責任。
順應性 自我挫敗的特點 過於可親,友好,熱情,仁慈,順從,不忤逆;否認令人不愉快的情緒;對順從者和劣等者的角色適應良好。
無用 分裂型人格的特點 無建設性的;無目的的; 無能;毫無優點;尋求沒有煩惱的生活;拒絕處理複雜困難的事物;對缺點視而不見。

鑑別診斷

以下的症狀(障礙)通常與依賴型人格障礙合併存在(共病):[7]

參考文獻

引用

來源

書籍
網頁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