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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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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圃制(帶壟田和溝田)

三圃制是指農民把土地分成三部分,進行輪作,假如第一塊地某年種植小麥,如冬小麥或黑麥(通常是秋播),則第二塊土地該年種植大麥(通常是春播),第三塊土地則當年休息,隔年三塊土地上的作物輪換,三年為一個周期。[1]該技術首次在中國的東周時期被發明[2],後在中世紀被歐洲採用。

這是一種比較好的對土地進行耕作的方式,在中世紀的歐洲幾乎擴展到所有以穀物為主要作物的地區。[1]在人們還不懂得使用肥料之前,農民採用這種方法均勻的利用土地的肥力;改變了以前每次耕種一半土地,甚至更少的狀況;把土地的利用率從二分之一提高到三分之二。 [1]

此前,歐洲已經實踐兩圃制,即一半土地耕作,一半土地休耕。三圃制讓農業產出大大增加,當時的歐洲(尤其是阿爾卑斯山以北)的農民有更多農作物可出售,增加了經濟繁榮。三田制需要對土地進行更多的深耕,需要引入更重的鏵犁。因為豆類作物需要夏季降雨才能成功,故而地中海地區的三圃制運作不如北部地區更有成效。

中世紀前期,即十一世紀左右,在歐洲人們利用三圃制提高了土地效率,使用重犁進一步深耕細作,再加上馬軛和多匹馬合拉工具的發明,使糧食產量巨大增長。[1] 其進一步的作用是,在中世紀盛期三四百年內,歐洲人口增長三到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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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美)R·R·帕爾默 (何兆武 孫福生等譯). 现代世界史. 北京: 世界圖書出版公司. 2009-4: 26. ISBN 978 7 5062 9536 9. 
  2. ^ Needham 1984,第150頁.

Needham, Joseph, 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 6-2, 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