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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百科人:Looseboy 2009年3月11日 (三) 03:52 (UTC)(via Welcomebot (留言))[回覆]

維基人物是否不能加入一般人物?

維基人物是基於何種標準來認定是否可以將一人物加入。個人認為,加一個健在的人物,不管此人是否大名鼎鼎,或是只是在一定範圍內為人所知,我們都應當支持這樣的人物加入。一方面,我們不能預見這一人物的將來是否會更「大名鼎鼎」;另一方面,從研究角度看,這樣的人物資料可以用於信息領域的人物研究,比如說人物的個性及共性分析,基於此分析的用戶信息將為信息推薦提供最為原始的分析數據。 不懂這些知識的人,請不要亂刪除。—Wecanshi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15:01 (UTC)[回覆]

請看Wikipedia:知名度。—Wcam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06:54 (UTC)[回覆]
如果按閣下的說法,因為永遠無法預測任何一個人是否將來是否鼎鼎大名,只要有一些人認識就可以加入維基百科,那我看很少有人不符合這個條件了。作為百科全書,更多的是着眼於現在,而不是取預測虛無縹緲的未來。--快龍到此一游 閣下有話請講 2009年7月13日 (一) 12:07 (UTC)[回覆]
(○)保留提出刪除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想提倡劃一條線去劃分有名人與普通人。是不是需要把人劃分成不同的等級,把人打上一個個不平等的印記。如同法官斷案,個人臆斷地說什麼個人宣傳,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做法。(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一) 23:21 (UTC)[回覆]
按維基百科全書自己的介紹「綜合性百科全書收集各知識領域的名詞、熟語、地名、事件、人物、著作等等,無所不包,是知識的寶庫。」這裏無所不包乃是有大乃容的意思。百科大眾化乃是大勢所趨。 Wecanshi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17:33 (UTC)[回覆]

如何評價維基人物的知名度

對一個人物能否加入維基,僅以「一個知名度完全不夠的人」這樣的說法來作為刪除的理由,這是缺乏科學依據的。更有甚者以有某種莫須有的嫌疑作為刪除的理由,這更是可嘆的與不着重他人的勞動的。請問提出知名度不夠的人,是否能為維基提供一個人物知名度的算法出來?如果這樣的算法獲得公認與共識,自然有人會尊重這樣的決定的。而現在「獨立可靠文獻深入介紹」這樣的提法本身就增添了極大的人為因素在其中。如果要建立兩個網站來「深入介紹」這根本不是什麼難題。如果要說報紙、期刊、雜誌這樣的媒體,是不是需要對媒體的水平有一個要求呢?維基的數據已經成為信息處理的源數據,難道我們仍能對源數據的管理的人治狀態熟視無睹。Wecanshi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16:06 (UTC)[回覆]

這是您自己的看法。這一制度是維基百科社群討論得出的共識—Ben.MQ 參加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15:24 (UTC)[回覆]
  • Some articles about living people contain small errors, are poorly-written or poorly-sourced. Articles about people who are only marginally well-known are often neglected, and tend to improve much more slowly over time, if at all. 維基百科雖然沒有條目數量上限,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寫入的,如果您執意要寫入這些不知名的人物,請另尋別處,到百度百科或互動百科去尋找您的發展空間—Ben.MQ 參加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15:45 (UTC)[回覆]
    • 或許閣下很急切想要宣傳所屬的庶民學派,並實踐您的主張,那麼或許維基不是您發表自己主張的最好平台。

作為百科全書,還是必須有收錄詞條的標準的,而這種標準從來都是人為規定的,閣下對現行標準不滿意,可以提出修訂,但在現行方針的指導下,刪除該頁並沒有錯。—快龍到此一游 閣下有話請講 2009年7月15日 (三) 16:28 (UTC)[回覆]

維基中國大陸區的管理者是如何產生的?

面對質疑避而不答,是不能回答,是不敢回答,或者是無法回答。這讓人不禁要質問大陸區的管理者是如何產生的,如何考量這些人是否有能力勝任工作。對於不能勝任的人又有何種體制能讓這些人轉業。Wecanshi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0 (UTC)[回覆]

2009年7月

請不要移除條目中的申請刪除通告或是頁面存廢討論中他人的討論。刪除行為並不能阻止討論的進行。但是,我們仍然歡迎您在頁面存廢討論投票或參與討論。謝謝。--Ben.MQ 參加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15:17 (UTC)[回覆]

  • 我無意阻止討論的進行,更無刪除他人的討論。只是覺得以認知的不同,以人治方式來解決問題是不適當的。就剛剛看到了兩個秧視的主持人的條目來說,很明顯不符合維基百科的不帶有約束力的知名度的草案,但在這裏提出刪除陳健條目的人中也有支持不刪除那兩條的人在,這是為什麼?這難道就是維基人提倡的公開公正自由參與的體現。希望能以科學的知名度算法來決定條目的存廢。一個人的知名度,不可能是世界上人人皆知的,肯定是有一定範圍的。而現在這樣的投票決定了不懂使用Mediawiki的人不可能參與這樣的投票,所以這樣的投票本身就是不公平的體現。再者,陳健這一條目提到的對象是社會最底層的民眾,試想一下一個年收只有80元人民幣的人有沒有可能知道互聯網是什麼東西,一個不知道互聯網為何物的人又如何來參與投票,希望能夠注意到這一現實。Wecanshi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20:3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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