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ohnson.Xia/陽關林場
敦煌市陽關林場成立於1963年,原是一家全民所有制林場[1]。林場距敦煌市區70公里,西北與庫姆塔格沙漠相連,東南與陽關鎮龍勒村接壤[2]。2006年,林場改制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並將葡萄園地以家庭承包經營方式,全部承包給林場職工[1]。敦煌、陽關兩處綠洲的總面積約1400平方公里,而陽關林場是陽關綠洲的一小部分[1]。林場目前有農戶227戶687人[2]。
據調查組表示,陽關林場經營管理區域大致可分為西南和東北兩大片,西南片區面積為1.33萬畝,包括林場喬木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葡萄園地和部分未成林造林地,以及道路、水域、建設用地等林場生產生活用地,其中各個用地的面積分別是防護林6979畝,葡萄園地3704畝,水澆地19畝,果園4706畝[3]。1997年,林場經營面積為2.5萬餘畝,其中防護林1.4萬畝,經濟林1794畝,經濟林包括葡萄1434畝[4]。2000年,陽關林場總經營面積為2.57萬畝,其中防護林面積約6500畝,園地3270畝(包括約3000畝的葡萄園地),其他用地約15900畝(包括生活用地和未利用地等)[1]。2005年,林場有經營面積2.57萬畝,其中防護林1.33萬畝,葡萄園3283畝,其他用地9117萬畝[4]。
在2004年開展的國家公益林區劃界定工作中,林業部門認定陽關林場國家重點公益林面積為5500畝。9年後的國家公益林落界(意即取消認定)工作中,因林場內國家重點公益林樹齡多在50年左右,自然老化枯死嚴重,按照《甘肅省林地落界實施細則》(2012年)的標準,有5500畝林地不符合國家級公益林界定標準。經原甘肅省林業廳組織專家現場勘查後,這片林地被轉為地方公益林管理,不再享受國家公益林補償。近幾年,陽關林場培育了一片灌木林,其中一部分已達到成林標準,正在爭取再補列入國家級公益林。2018年以來,林場在林木更新改造中,將部分老化枯死的新疆楊等喬木採伐後,補種了梭梭、紅柳等灌木樹種6000多畝[2],導致喬木林地面積減少,灌木面積增加;2007年至2017年間,喬木面積減少1000餘畝,不過林場通過加強林場道路兩側行道樹改造補種,仍然建成了65公里長的喬木骨架網絡 [2]。[1]
自1970年代以來,林場為增加收入,引進了包括葡萄在內的果樹;於是,這些果樹品種成為林場區域內農戶的主要經濟收入來源[1]。2006年改制前,林場有3283畝葡萄園地;改制時,為安置3名下崗職工,葡萄園地增加了21畝[1]。2012年,承租林地的敦煌葡萄酒業公司通過殘次林改造,新建葡萄園地400畝[1]。2013年以來,葡萄園面積再無增加[1]。
2007年,陽關林場分別與敦煌市葡萄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敦煌飛天生態產業有限公司、永登碧泊產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林地承包合同,將5000畝林地分別租賃給這3家企業經營,同時要求各承租企業加強林木管理維護;敦煌葡萄酒業公司承租2000畝,每年向林場上交租金4萬元[2];敦煌飛天公司承租2000畝,每年上交租金0.5萬元[2];永登碧泊公司承租1000畝,每年上交租金1萬元 [2]。然而,根據調查組調查,承租方未嚴格履行林木管護責任,導致林木質量降低;於是,陽關林場於2014年至2017年間,與3家承租企業先後解除承包合同,收回飛天公司和永登碧泊公司承租的3000畝林地,以及敦煌葡萄酒業公司承租的林地1433畝。根據調查組調查,敦煌葡萄酒業公司在承租期間,即2009至2012年間,將567畝林地改造為400畝葡萄園地和167畝棗園,至今仍未歸還。[1]
之前的投訴
2016-2017年,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收到了十件關於陽關林場的投訴。
編號 | 投訴事由 | 調查情況 |
---|---|---|
2016-4號 | 陽關林場毀林造地3800畝 | 經現場勘查和查閱資料,
林地和經濟林面積沒有發生變化, 投訴的情況不存在。 |
2016-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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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問題不屬實。 |
2016-2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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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8號 | 自2014年以來,
林場村民砍伐林場內的樹木, 改造為耕地。 |
林場採伐的樹木主要是殘次林及林帶改造,
均依法辦理了採伐許可手續, 故投訴情況與事實不符。 |
2016-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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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情況與事實不符。 |
2016-43號 | 林場實際佔地面積為8000畝,
毀林造地面積為5000畝, 與當地政府在媒體上公佈結果不符。 |
經過現場勘察和衛星圖像比對,
調查組認為投訴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 |
2016-45號 | 敦煌市調查的陽關耕地面積3283畝與事實嚴重不符,
僅2013年敦煌陽關林場已有5000多畝, 經過近三年來毀林造地, 農用地估計增加到8000畝。 |
2016年12月16日,經過現場勘察和衛星圖像比對,
除敦煌葡萄酒業有限公司按照批覆建設的 陽關沙漠森林公園改造殘次林567畝外, 陽關林場在管理範圍內沒有發現毀林造地的現象。 |
2016-89號 | 舉報人向督察組來電反映了林場被砍伐問題後,
酒泉市環保部門不但沒有去查處違法主體, 反而向受害者敦煌飛天生態產業園進行現場檢查 並指出許多無中生有的問題。 |
投訴情況與事實不符。 |
參考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揭开“敦煌万亩防护林遭剃光式砍伐”真相. 法治日報. 2021-01-27 [2021-01-28].
- ^ 2.0 2.1 2.2 2.3 2.4 2.5 2.6 敦煌市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调查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21-01-26 [2021-01-30].
- ^ 甘肃通报敦煌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调查情况. 人民日報. 2021-01-27 [2021-01-28].
- ^ 4.0 4.1 “敦煌毁林案”: 13300亩还是6000亩?有图有真相. 新華社. 2021-01-27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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