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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西藏已撤消的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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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已撤消行政區分類嚮導

西藏已撤消的行政區:是對1911年開始,撤併的縣及以上行政區的分類,這種分類應遵循民國迄今為止的現代行政區劃制度。
  • 其中已撤併「縣份」置於西藏已撤消的縣份類別之下(須按現代行政區劃制度框架分類)。
  • 中國是歷史悠久的國家,現代縣份的歷史有的長達三千年或更長時間。對於撤併的行政區,不管其曾有多久的歷史,撤併的時間上只要是在民國以後,按現代行政區劃制度分類,不能歸入古代行政區區劃類別。否則,幾乎所有現行行政區劃單位成為古代行政區劃,不符合邏輯。
西藏古代行政區劃:是對及其以前各朝撤併的縣及其以上行政區的分類,這些撤併的行政區位於今西藏境內。這種分類應遵循各朝行政區劃制度,西藏古代行政區劃的分類應符合Category:中國古代行政區劃分類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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