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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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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從宇(?—?),字宇咸,號乾沙浙江湖州府武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浙江鄉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考選爲庶吉士,三十五年授翰林院編修,三十七年直起居館,三十八年八月引病歸。四十四年升國子監司業,尋升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編修,四十七年升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講。泰昌元年(1620年)升為右庶子掌司經局印,天啟元年(1621年)三月充經筵日講官,尋改左庶子掌左春坊印。二年正月,升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三年五月升禮部右侍郎,兼官如故。改左侍郎,六年八月升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掌詹事府事。清介中立無所倚。時朝中各依門戶,從宇獨岸然孤峙,有回瀾之力。魏璫摧戕正類,從宇遇諸朝,不一份,璫客來說,拒之益峻。遂奪職里居[1],璫敗,起南禮部尚書,卒官,贈太子少保。著有《澹然齋存稿》[2]

參考文獻

  1.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天啟七年正月,掌詹事府禮部尚書駱從宇冠帶閒住,吏部左侍郎汪輝削奪,以從宇推禮部尚書,而輝陪推,皆以門戶處也。
  2. ^ 《湖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