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川平
陳川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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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太原市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2010年9月29日—2014年8月23日 | |
前任 | 申維辰 |
繼任 | 吳政隆 |
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 |
任期 2008年1月22日—2010年11月26日 | |
省長 | 孟學農 王君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62年2月(62歲) |
籍貫 | 山西平陸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
母校 | 瀋陽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
陳川平(1962年2月—),男,漢族,山西平陸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瀋陽冶金機械專科學校(現併入瀋陽大學)機械系鑄造專業畢業,西安交通大學理學院應用數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理學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生平
仕途
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太原鋼鐵公司副廠長、廠長,太原鋼鐵(集團)公司處長、副總經理,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董事、總經理、董事長等職。
2008年1月22日,當選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2010年9月29日,出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併兼任中共太原市委書記[1][2]。
落馬
2014年8月23日,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宣佈,陳川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3]陳川平被視為令計劃的主要親信之一[4]。
2015年2月17日,中紀委通報,陳川平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其中受賄和濫用職權問題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陳川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5]。
2016年9月27日,陳川平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在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他被控受賄91萬元,「在擔任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兼太原鋼鐵(集團)國際經濟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違規擅自決定並直接指揮子公司太鋼進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進行大量期貨交易,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折合人民幣9.07億元」[6]。
2016年12月20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對被告人陳川平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對陳川平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7]。
參考文獻
- ^ 陈川平任太原市委书记. 網易. [2012-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30).
- ^ 山西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举行 袁纯清李小鹏作重要讲话.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3-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30).
- ^ 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接受调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網站. [2022-1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6).
- ^ 山西两名常委落马 “均与令家有关系”. BBC中文網. 2014年8月2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8月25日).
- ^ 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被"双开".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網站. [2015-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17).
- ^ 太原原书记陈川平案开庭 受贿91万致国资损失9亿. 聯合早報. 2016年9月2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9月27日).
- ^ 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一审被判六年六个月. 人民網-人民日報. 2016年12月2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12月21日).
外部連結
參見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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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申維辰 |
中國共產黨太原市委員會書記 2010年9月29日—2014年8月23日 |
繼任: 吳政隆 |
商界職務 | ||
前任: 劉玉堂 |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1年12月—2008年4月 |
繼任: 李曉波 |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0年3月—2001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