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錢燕喜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嘉慶十九年(1815年)彰化縣知縣錢燕喜給岸裡社通事等諭告(嚴禁越界免遭生番殺害,國立臺灣博物館藏)

錢燕喜(?—?),浙江嘉興嘉善縣人,清朝官員。監生出身。

生平

嘉慶十九年(1814年)二月署任臺灣府彰化縣知縣。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接替薛志亮,代理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同年四月護理臺灣府北路理番鹿仔港海防捕盜同知。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前任:
李雲龍
臺灣府彰化縣知縣
嘉慶十九年(1814年)二月任
繼任:
吳性誠
前任:
薛志亮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正月任
繼任:
張學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