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國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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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國瓚

大明江西右布政使
籍貫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出生 十二月十九日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逝世 萬曆三十八年
配偶 娶李氏
出身
  • 萬曆四年丙子科舉人
  • 萬曆五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許國瓚(1552年—1610年),字鼎卿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福建鄉試第十七名舉人,五年(157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百十五名,二甲第十八名進士[1][2]。授南京禮部祠祭司主事,改戶部,監兌蘇松,催督有法,官民稱便。歷升廣東按察司僉事,十七年十月升貴州左參議,以內艱歸。十一月吏科都給事中陳與郊等參劾其與參政徐應奎隱庇徐聞縣極貪知縣陸榮所,被貶官。服除,起復郴州知州,遷南京戶部員外郞,出官廣西桂林府知府,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三月陞廣西副使,整飭右江兵巡道[3]。升廣西參政,三十七年八月升山東按察使,三十八年三月升江西右布政使,未任卒於山東[4]

家族

曾祖許純,壽官;祖父許鳳;父許執中,字順可,號惕吾[5]。母丘氏。重慶下。兄許國誠(隆慶庚午舉人,癸未進士),弟許國誼、許國謨[6]

參考文獻

  • 黃鳳翔《田亭草》·《許公暨配李氏合葬墓誌銘》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三百八十二》:萬曆三十一年三月戊寅 以桂林府知府許國瓚為廣西副使整飭右江兵巡道,梧州府知府凌嗣音為廣西副使分巡桂林兵備。
  4. ^ 《福建通志》:許國瓚,字鼎卿,與兄鎮江守國誠後先登第,國瓚萬曆丁丑進士,授南京禮部主事,改戶部,出監兊蘇松,催督有法,官民稱便。出爲廣東僉事,處置誅賊得宜,全活甚衆。殄除李茂等叛黨,兵不血刃。有被脇從者已臨刑,察冤狀立出之。晉貴州參議,以內艱歸。會徐聞令被糾,科臣謂司憲曲庇,當左謫。服除,得郴州,約己裕民,聽斷平恕。尋遷南京戶部員外郞,擢守桂林,歷參政,皆在西粵。粵苦猺獞刼掠,官其地者動以勦殺徼功,國瓚分巡右江,賓州八寨猺常出沒,第以恩威戢之,羣猺帖服,民得寧居。旣去,人思而祀之。晉山東按察使,卒於官,時已遷江西右布政,因祀鄉賢。舊志參閩書。
  5. ^ 黃鳳翔《封承德郎南京禮部祠祭司主事惕吾許先生墓志銘》
  6.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