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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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步槍指連續擊發、具備全自動射擊能力的步槍。利用推進彈頭的部分氣體或後座力進行退彈殼、裝彈並再次射擊的步槍,也就是說,射出一發槍彈後槍機會自行拋殼,把撞針或擊錘壓縮至待擊狀態,並把下一發彈藥推至槍膛中,在發射兩發槍彈之間無需再次栓式上膛。
自動步槍包括了戰鬥步槍、重管自動步槍、射手步槍和突擊步槍等。
自20世紀初俄國的費德洛夫M1916自動步槍、法國的Mle 1918 全自動卡賓槍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出現的白朗寧自動步槍。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出現的FG42傘兵步槍與StG44突擊步槍,以後至60年代,槍械自動化結構迅速發展。先後有前蘇聯米哈伊爾·卡拉什尼柯夫研製的AK突擊步槍,美國人研製的M16突擊步槍等。
自動步槍一般使用當代中高初速中或小口徑步槍子彈,初速達每秒六百米以上。
自動步槍主要分類
傳統式的自動步槍
因為原先設計意在通用性(不在人體工學),所以彈藥為制式的全火力步槍彈,導致連射時較難控制。這種自動步槍主要被用作半自動射擊,曾於短期與流行於各國軍隊,直到突擊步槍的興起才逐漸被淘汰。早期代表有費德洛夫M1916自動步槍,晚期有FN FAL自動步槍、M14自動步槍和HK G3自動步槍。
重管自動步槍
初期的部分自動步槍發射大威力步槍彈,並裝有較厚重的槍管和兩腳架,適合較長時間的全自動射擊,早期代表有美國的布朗寧自動步槍和德國的FG42傘兵步槍,後期代表有比利時的FALO支援用輕機槍型。而現代的則改為發射中間火力彈和小口徑步槍彈,比如RPK輕機槍和HK IAR自動步槍。現代也常將此類自動步槍包括在輕機槍之中。
發射中間型威力槍彈或者小口徑步槍彈,具備選射掣,整體長度較制式自動步槍及重管自動步槍短,是取代早期自動步槍或半自動步槍地位的槍械。實驗時期的代表有Mle 1918 全自動卡賓槍,早期制式化的突擊步槍有StG44突擊步槍、AK突擊步槍、M16自動步槍,中期的AUG和FAMAS,近年有G36和FN F200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