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南仲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耿南仲(11世紀—1128年),希道(一作晞道),兩宋之際官員、執政。因在金軍南下時主和而被認為誤國之臣。

生平

早年

開封府人。深明《易經》,有賢名。元豐五年(1082年)與余深同年中進士[1]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八月,在國子監主簿任上被翰林學士蔣之奇應詔推薦為可以做台閣清要官員的人材。[2]

歷任兩浙常平司提舉、河北西路常平司提舉,改河北西路轉運判官、廣南東路及夔州路提刑、荊湖、江西轉運副使,入朝為戶部員外郎、辟雍司業(即國子司業),因事罷為衢州知州。政和元年(1111年)三月,為侍講、司門員外郎。二年(1112年),以禮部員外郎為太子右庶子。改定王趙桓、嘉王趙楷侍讀。五年(1115年)二月,與李傳同為徽猷閣侍講。[3]七年(1117年)十月,試太子詹事,後又任徽猷閣直學士,改寶文閣直學士,教授當時已為皇太子的趙桓《易經》。宣和元年(1119年),趙桓奏稱耿南仲已講完《孟子》,請求讓耿南仲講《詩經》,獲准。[4]耿南仲在東宮十年,[5]為趙桓做了十五年的勸講官。[1]其父母也得到下敕追贈。[6]

趙桓厭惡太傅王黼,王黼秘密謀劃讓得寵的皇子當時改封鄆王的趙楷奪嫡。趙桓子趙諶被任為節度使、封崇國公,王黼認為趙諶僅可當觀察使,對趙桓說「皇孫不同於皇子」,召耿南仲到府第,指使他代東宮起草代趙諶辭官的奏章,使得趙諶沒有被任官,意圖以此動搖趙桓的地位。[7][8]

宋欽宗年間

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宋徽宗內禪給趙桓,趙桓堅辭,這時趙桓得病,出臥福寧殿,宰相百官排隊等候,日暮不敢退。宰相李邦彥說:「皇太子素親耿南仲,可召之入。」耿南仲與門下侍郎吳敏到殿中侍疾,視趙桓就醫用藥至夜半,趙桓稍醒。次日,趙桓即位,是為宋欽宗,拜耿南仲資政殿大學士、簽書樞密院事。[9][10]靖康元年(1126年)正月,免去簽書之職。[1]欽宗因耿南仲是東宮舊臣,禮敬尊重他,賜宅一區。[5]

主和誤國

金朝入侵,尚書右丞李綱、燕山府路提舉常平沈琯同赴東府去見樞密耿南仲、李梲等商議抗敵。前知嚴州李邈上禦敵之策,宋欽宗以為然,但因耿南仲主和,不果。[11]二月,欽宗罷主戰派李綱尚書右丞、親征行營使之職,太學生陳東率諸生數百人伏於宣德門下上書請求任用李綱、河北河東宣撫使种師道,在上書中稱「吳敏、耿南仲必與李綱共事」。欽宗派吳敏、耿南仲慰諭他們稱已宣旨召李綱。眾生要耿南仲幫忙進言,又擔心耿南仲使詐,擁其馬,耿南仲直接入朝。太學生楊誨也上書請求主戰,說「以吳敏之煉達、耿南仲之老成,將欲建功,何有不濟!」耿南仲指稱陳東等為李綱所指使,建議逮捕涉事數人下御史府,欽宗不從。三月,欽宗升耿南仲為尚書左丞。先前出逃的太上皇宋徽宗將要回京,宰相們在延和殿奏事時,耿南仲商議屏去太上皇左右。李綱說耿南仲不以堯、舜之道輔佐欽宗,是暗而多疑。欽宗只是笑,耿南仲憤怒了。退朝後,欽宗召對耿南仲、李綱等於睿思殿,賜茶完畢,耿南仲突然起身說:「臣剛才在百官隊伍中看到了左司諫陳公輔,他是李綱結連士民伏闕上書之人,豈可為諫官?請求下御史獄對質。」欽宗愕然。李綱說:「臣與南仲所論是國事,南仲卻說這話!願因陳公輔事被下吏問訊。」欽宗不認可耿南仲所奏,但耿南仲仍堅持。李綱因而請辭,欽宗不允。四月,太上皇回京,因當時童貫被貶,所部勝捷軍軍士有惡言,耿南仲建議守城以拒,被太宰徐處仁反駁而未果。[12]太上皇回京後,在耿南仲建議下,太上皇左右內侍陳思恭、蕭道、李琮、張見道等十人被貶黜。[13]同月,欽宗以時任中大夫尚書左丞的耿南仲為門下侍郎。[1][5][9]

起初耿南仲自以為在東宮侍奉欽宗,應當為首相,而吳敏、李綱越級升官,位居自己之上,心裏不平,於是經常持異議排斥不依附自己的人,指他們為朋黨。李綱等說不可議和,而耿南仲極力阻攔,只主張議和,導致為了戰守所做的準備都作罷。謝克家孫覿李擢李會王及之王時雍劉觀七人結黨依附耿南仲主和。耿南仲怯懦無謀。當年五月,因時任少宰吳敏與耿南仲所奏,欽宗時任知樞密院事李綱為河東北宣撫使,率軍一萬二千人以援太原。[14]御史中丞陳過庭與時任侍御史陳公輔反對,但吳敏、耿南仲堅稱其他將領都平庸不如李綱。六月,李綱每每有主戰之議,都被耿南仲阻止。金朝軍隊發兵宋朝京城開封,要求割三鎮求和,議者多堅持戰守,只有耿南仲與翰林學士承旨吳幵堅持割地求和,李綱反對。[5]陳公輔因敢言,被耿南仲指為李綱之黨,於是當月自我陳述並辭職,被責授監合州酒務。[15]左正言程瑀為陳公輔和另一被宰相排擠的諫官余應求辯解,欽宗說:「耿南仲親自看到陳公輔、余應求是煽動眾人伏闕上書的。」程瑀繼續為二人辯解,認為即使耿南仲所言屬實,也應該以煽動伏闕上書為名罷黜二人。[16]同知樞密院事許翰、太宰兼門下侍郎徐處仁主戰,吳敏、耿南仲主和,許翰罷官後,徐處仁又與吳敏在欽宗面前爭執,耿南仲與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唐恪、戶部尚書兼開封尹聶山欲排擠二人取而代之,指使中丞李回彈劾,於是徐處仁、吳敏都被罷免。[17]唐恪、聶山的官職即依附耿南仲而得。選人李允文上殿陳議,言辭慷慨,耿南仲、唐恪卻以其他事搪塞。九月,太學博士胡安國在被欽宗召對時指斥大臣,耿南仲得知他的話,很厭惡,說:「中興如此,他卻說績效未見,這是毀謗聖德。」誣陷胡安國意圖為經筵官,不宜召試,欽宗不答。胡安國屢次辭讓官職,耿南仲又說他不臣,「以前不事上皇,今又不事陛下」。欽宗仍除授胡安國為中書舍人。耿南仲又說服諫官彈劾胡安國稽命不恭宜黜削,未果。中書侍郎何㮚反對割地,請求建四道總管,派他們統兵入援,以胡直孺王襄趙野張叔夜領之,軍隊已響應,而主和的唐恪、耿南仲、聶山合謀認為正要安民卻不停調兵,如果讓金朝人知道了怎麼辦,趕緊發檄文止住軍隊。[18]中書舍人劉珏說李綱勇於報國,被吏部侍郎馮澥指為為李綱遊說而被貶。胡安國封還詞頭,且彈劾馮澥越職言事。耿南仲大怒,何㮚也排擠胡安國,於是胡安國被出知通州[19][20]先前彗星出於寅、艮之間,耿南仲等都說應在外夷,不足憂。諫官李光反對,被出為監汀州酒稅。[21]金朝使者王汭持右副元帥完顏宗望書信,欺詐耿南仲等宰相說割地可以求和。李邦彥、吳敏、耿南仲、唐恪信以為真。吳敏、王時雍、徐處仁、耿南仲在朝上下相蒙,所行事皆不合公議,有識之士都知道必致禍。十月,真定失守,唐恪、聶昌(即聶山)、耿南仲誣奏真定通判獻城。[1]

百姓歐陽澈上書欽宗,指耿南仲能為章句,道德可尊,但臨機應變智謀不足,又嫉賢妒能,非社稷之臣,不可令其擅權主國家大事,可授予講讀之職使之論道經邦。

十一月,欽宗因對戰和拿不定主意,召百官於延英殿商議割三鎮。耿南仲說皇弟肅王趙樞已出使河北軍,建議派兵部尚書王雲出使完顏宗望,吏部尚書、翰林學士、知制誥莫儔出使完顏宗翰。欽宗讓他再與少宰商議,耿南仲又說只遣王雲、吏部侍郎李若水亦可。欽宗令耿南仲諭王雲入對。[22]皇弟康王趙構奉命去軍隊前線,因耿南仲主和,請求讓耿南仲同去。時任少宰的唐恪也對來勸自己主戰的太學博士万俟虛、監察御史晁貫之等說「皇上欲以耿南仲、王尚書定議,遣康王前去了。」欽宗因耿南仲年老,命其子中書舍人耿延禧為參議官代行。因金軍進逼,趙構未成行。完顏宗望要求讓趙構成行才許和,耿南仲召王雲到府告諭,要讓趙構出使。金軍兵臨洛陽,不復言割讓三鎮,直接請求畫黃河為界。王汭要欽宗派左右親信大臣商議休兵,於是欽宗與唐恪等商議遣大臣前往,耿南仲以年老有病為由相辭,時任同知樞密院事聶昌以親人為由相辭,而中書侍郎陳過庭則願意效死。欽宗為陳過庭所感嘆,卻對耿南仲和聶昌大怒,沒有派陳過庭出使,而令耿南仲出使河東完顏宗望軍、聶昌出使河北完顏宗翰軍,分別作為告和使,持書於軍前,並賜河東河北兩路守臣詔書,商議割地。[9]承務郎安堯臣上書,指耿南仲、何㮚為書生,應為翰林學士,不宜輔政。种師道得知真定、太原皆失守,檄召西南兩道兵赴闕,南道總管張叔夜、陝西制置使錢蓋各自統兵赴闕勤王,而唐恪、耿南仲專主和議,在种師道病死後即發檄文止住諸軍前進,於是兩路軍各自回師。[1][14][18][20]

勸進康王

閏十一月,耿南仲陪同王汭去衛州。鄉兵打算殺王汭,王汭逃跑,耿南仲獨自去衛州,衛州人不接納。聶昌到絳州,為百姓所殺,耿南仲因此不敢再去辦理割地。耿南仲住宿在城外,得知趙構在相州,趁夜騎馬逃去投奔,見到趙構,致辭,不說割地之事,詐稱奉欽宗旨告諭趙構起河北兵入衛京師。耿南仲有堂吏數人隨行,所以耿南仲把自己的言行都稱作欽宗的意思。於是趙構給耿南仲發牒文,連夜聯名簽署募兵榜張貼,在相州起兵,人心才安定。[5]相州豪俠都來投奔趙構。因為先前唐恪、耿南仲阻止勤王之師,金軍圍開封時,沒有了勤王軍隊,城中只有七萬守軍。十二月,被命為河北兵馬大元帥的趙構在相州開大元帥府,耿南仲和副元帥汪伯彥請趙構移軍東平,趙構從之。[14][20][23]途中,趙構住宿元水鎮,坐在帳中置酒,召耿南仲、汪伯彥、耿延禧、參議官高世則,舉杯慰勞。等金軍來圍相州,趙構已到大名府,感慨若非耿南仲建議離開相州,就不知怎麼辦了。耿南仲說這都是天意,不敢居功。之前耿南仲、汪伯彥在相州遣巡尉帶着錢幣、布帛、酒、禮物等招募民兵,都給予補官,但這些人沒有跟隨趙構離開,卻都接受金朝號令做了偽軍。[1]

二年(1127年)正月,因百姓不肯割地,聶昌、耿南仲及後來派出的陳過庭無法完成金朝要求的割地使命,[9]欽宗不得已下詔令所割地守將投降。高陽關路安撫使黃潛善來投趙構,當時為副元帥,說要上書指責金軍,耿南仲擔心書信被金軍截得泄露趙構所在,阻止其上書,說金軍恃強暴、無理義,不可與之爭口舌,一旦金朝以宋徽宗、宋欽宗名義召趙構,趙構就進退兩難。二月,趙構晚間住在山口鎮,耿南仲、汪伯彥、耿延禧、參議官董耘、高世則正在侍食,濟南府鎮趙不群所部民兵告發軍人謀放火作亂、自己作為同夥出首,趙構於是平亂。四月,宋徽宗、宋欽宗被金軍俘虜北上,群臣建言趙構布檄四方以定人心,趙構命耿延禧草檄書,耿南仲、汪伯彥、黃潛善共同參訂定本,命藍珪刊行。金朝立宋宰相張邦昌為楚帝。在五軍統制拱衛大夫張俊說服下,耿南仲率汪伯彥、黃潛善、耿延禧、董耘、高世則、幹辦楊淵王起之秦百祥、隨軍轉運使梁陽祖黃潛厚、都統制官楊惟忠、張俊等勸趙構登基,[5][24]趙構避席謙辭,痛哭不肯。[20][23]黃潛厚入見趙構,說及二帝北上事,趙構痛切,即與黃潛厚同見耿南仲。張邦昌派時任吏部尚書謝克家、哲宗廢后孟氏派侄權衛尉卿孟忠厚齎玉璽到大元帥府,篆文「大宋受命之寶」。耿南仲、汪伯彥、黃潛善、耿延禧、董耘、高世則等引謝克家捧玉璽跪進,趙構接受。耿南仲等幕府群僚聚集於麟嘉堂商議趙構即位事,[14]堅持趙構稱帝,與耿延禧、高世則駁回宗室趙仲琮等數人「穿淡黃衣、稱制、不改元、下書誥四方」的建議。耿南仲並進呈赦書合行事件。[1]

耿延禧《建炎中興記》稱,張邦昌被立為皇帝時寧死不從,說:「康王軍中有文臣耿南仲、武臣劉光世,必竭力輔之,趙氏必中興,立邦昌徒取誅滅。」於是金軍取開封城中耿南仲家屬及劉光世諸妾、子到金朝軍營為人質。但《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不取,因被金軍劫為人質的官員很多,與張邦昌所言並非因果關係,耿南仲也不是金軍所嚴憚之人。

宋高宗年間

五月趙構登基,是為宋高宗,耿南仲、汪伯彥、黃潛善、耿延禧、董耘、高世則皆侍立,耿南仲充禮儀使,眾幕僚對高宗致賀。高宗商議改元,起初黃潛善擬定年號炎興,耿南仲說:「這是蜀漢年號。」於是改元建炎。當月,耿南仲與張邦昌等進言三省事。[14]高宗鄙視耿南仲為人,當月,趁其請求告老,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1][25]耿延禧以龍圖閣直學士知宣州。而耿延禧《建炎中興記》稱耿南仲被排擠是因為先前參與排擠蔡氏,為《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所不取。[14]

殿中侍御史馬伸彈劾時任中書舍人權直學士院孫覿、謝克家依附耿南仲主和。[26]六月,命降授耿南仲為散官節度副使、別駕,於南雄州安置。[23]七月,右正言鄧肅彈劾舒州知縣范宗尹以奴僕事耿南仲,並奏論耿南仲父子主和誤國之罪。詔令降耿南仲學士職位,耿延禧也罷為祠祿官。耿南仲曾向欽宗推薦鄧肅,而鄧肅仍然直言耿南仲的罪過,也說自己願意以門生之禮去耿南仲府上謁見。[27]高宗因此嘉獎鄧肅,賜五品官服。[28]八月,知開封府宗澤扣留金朝使者,請求斬殺,說「張邦昌、耿南仲輩所為,陛下所親見也」。[29]御史中丞張澂又說:「南仲迫使李綱去救河東,以致大軍潰敗,是不恤國事,用此報私仇。」高宗說:「南仲誤淵聖(指淵聖皇帝,即欽宗),天下共知,朕曾想親手持劍殺他。」[30]建炎二年(1128年)二月,宗澤又論耿南仲誤國。[1]當月,高宗責令耿南仲去臨江軍居住。十一月,責授耿南仲為單州團練副使。[31]耿南仲走到吉州去世。[5]

影響

孫覿修《欽宗紀》時,因本人依附耿南仲,厭惡李綱,被後世學者朱熹認為其所修史不可取。[32]朱熹並稱耿南仲、馮澥為「當時排正論者」,說二人曾說神宗法制不可更改;還說欽宗登基後三四日就起了大霧,懷疑就是被耿南仲邪說蒙蔽所致。[33]

建炎三年(1129年)三月,周紫芝上書稱欽宗用人不當,使得白時中、李邦彥、吳敏、耿南仲、徐處仁、唐恪之流相繼進用,才數月又都罷去。[1]閏八月,起居郎胡寅上疏請求罷和議時,稱議和的決定出自耿南仲、耿南仲依附李邦彥,是無遠慮扶植黨羽的小人;[34]並指稱李擢為開封城南壁守御官時,恨欽宗不用耿南仲和議,在開封城破時傲然端坐不救。

建炎四年(1130年),因時任宰相范宗尹所奏,耿南仲被追復為觀文殿大學士。[5][35]

紹興二年(1132年)十月,右迪功郎劉嶸上萬言書指耿南仲依附李邦彥,主和誤國。五年(1135年)五月,時任三省同奉聖旨中書舍人胡寅又舉耿南仲的例子反對與金朝議和。[1]

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八月,宋高宗又對宰相說當初唐恪、聶昌、耿南仲等迷惑宋欽宗離間欽宗與徽宗父子之情之事。[36]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繼位後,十一月,兼侍講、國史院編修官胡銓認為不可與金朝講和,單獨上奏議舉耿南仲主和導致京城失守等因主和導致失地辱國的例子。[37]

岳珂指耿南仲等事君不謹。[38]

魏了翁將耿南仲、秦檜湯思退史浩並稱為「邪說之祖」。[39]

池北偶談》《後村先生大全集》等也都指耿南仲主和誤國。《北山小集》認為耿南仲雖避宰相之位,卻掌握宰相之權,其罪不在議和,而在於阻止勤王。

明朝末年楊廷麟在上疏中寫道:「南仲在內,李綱無功;潛善秉成,宗澤殞命」。

軼聞

在「泥馬渡康王」的傳說中,趙構在神跡幫助下來到斜橋谷,遇到了前來相迎的耿南仲。[40]

作品

  • 《周易解義》十卷[41]
  • 《易明蒙》
  • 《周易新講義》十卷(浙江巡撫採進本)[42]
  • 《易經》注二十卷[43]

此外,耿南仲曾在同文館唱和詩。

註釋及參考文獻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三朝北盟會編
  2.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百零一
  3. ^ 四川通志》卷九上
  4. ^ 東宮備覽》卷二
  5. ^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宋史》卷三百五十二
  6. ^ 襄陵文集》卷三
  7. ^ 《宋史》卷四百七十
  8. ^ 《東都事略·王黼傳》
  9. ^ 9.0 9.1 9.2 9.3 《宋史》卷二十三
  10. ^ 《續資治通鑑》卷九十五
  11. ^ 《宋史》卷四百四十七
  12. ^ 《九朝編年備要》卷30
  13. ^ 《宋史》卷三百五十八
  14. ^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15. ^ 《續資治通鑑》卷九十六
  16. ^ 胡銓《宋龍圖閣學士左中奉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觀廣平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四百戶食實封一百戶贈左通奉大夫程公墓志銘》
  17. ^ 《宋史》卷三百七十一
  18. ^ 18.0 18.1 《宋史》卷三百五十三
  19. ^ 《宋史》卷四百三十五
  20. ^ 20.0 20.1 20.2 20.3 《續資治通鑑》卷九十七
  21. ^ 《宋史》卷三百六十三
  22. ^ 《東都事略·王雲傳》
  23. ^ 23.0 23.1 23.2 《宋史》卷二十四
  24. ^ 《宋史》卷三百六十九
  25. ^ 《續資治通鑑》卷九十八
  26. ^ 《宋史》卷四百五十五
  27. ^ 栟櫚集》卷十二
  28. ^ 《宋史》卷三百七十五
  29. ^ 《宋史》卷三百六十
  30. ^ 《續資治通鑑》卷九十九
  31. ^ 《宋史》卷二十五
  32. ^ 《宋史》卷三百七十三
  33. ^ 《朱子語類》
  34. ^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零六
  35. ^ 《宋史》卷三百六十二
  36. ^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一
  37. ^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
  38. ^ 《寶真齋法書贊卷二》
  39. ^ 《虞忠肅公奏議序》
  40. ^ 西湖志纂》卷四
  41. ^ 《宋史》卷二百零二
  42.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二
  43. ^ 文獻通考》卷一百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