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紹美
王紹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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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道監察御史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山陰縣 |
字號 | 字子輿,一作子璵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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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紹美(?—17世紀),字子輿,一作子璵,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1],一作會稽縣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王紹美相貌英俊,崇禎六年(1633年)舉浙江鄉試第二名,崇禎十三年(1640年)成進士[3],授廣東肇慶府推官,在當地施行仁政,赦免冤獄、豁免多餘稅項。魯王朱以海監國,王紹美遷山東道監察御史,請求撫恤劉宗周、祁彪佳、王毓蓍、潘集、周卜年五位忠臣,並和沈綵在金華迎接黃鳴俊[2]。
王紹美辭官以後,身無長物,死後無錢殮葬[1]。
家庭
引用
- ^ 1.0 1.1 1.2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王紹美,字子輿,少英俊,崇禎庚辰進士,授肇慶府推官。不事刑威,不為表暴,出冤獄、卻廠羨。及去官,無留物至不能具棺殮雲。子用悅,康熙乙卯舉人。 府志儒林。案府志紹美會稽人,今據舊志選舉卷補。
-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五十八》:(沈綵)與王紹美逆(黃鳴俊)之金華。……紹美,字子璵,會稽人。崇禎十三年進士,授肇慶府推官。雪冤獄、卻廠羨。去日蕭然無一物。遷山東道御史,請卹劉宗周、祁彪佳、王毓蓍、潘集、周卜年五忠。
-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選舉一》:王紹美 通志會稽人……以上(崇禎)六年癸酉科(舉人)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五十八》:弟紹蘭,崇禎九年舉於鄉。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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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方大賓 |
明朝肇慶府推官 崇禎年間 |
繼任: 荊鎮 清朝推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