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樂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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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樂泉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
任期
2002年11月15日—2012年11月8日
總書記胡錦濤
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書記
任期
1994年9月24日—2010年4月24日
1994年9月起代理
總書記江澤民 胡錦濤
前任宋漢良
繼任張春賢
個人資料
出生 (1944-12-21) 1944年12月21日79歲)
 中華民國山東省壽光縣
籍貫中國山東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母校中共中央黨校
職業官員
網站王樂泉簡歷
經歷

王樂泉(1944年12月21日),男,山東壽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是中共第十六、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曾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政委長達15年7個月,又因其王姓,被稱為「新疆王」。2012年退休,後擔任中國法學會會長。

生平

早年經歷

王樂泉196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22歲時,在家鄉壽光縣擔任侯鎮公社副社長;後又調任城關公社黨委副書記;1975年4月,被提拔為縣委副書記、兼縣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8年,晉升縣革委會主任。此後,王樂泉歷任共青團山東省委副書記,中共聊城地委副書記、書記;並於1989年2月,出任山東省副省長,時年44歲。

執掌新疆

1991年4月,王樂泉調新疆工作,出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一年後,晉升自治區黨委副書記。

1994年9月24日,已擔任自治區黨委書記10年的石油地質專家宋漢良掛職休養,王樂泉出任代理書記。1995年,中共中央對新疆的人事進行了重要調整:宋漢良被正式免去黨委書記職務;原排名第一的自治區委副書記張福森調司法部任職;王樂泉在當年9月,正式出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同時兼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第一政委,全面出掌新疆的黨務工作。

王樂泉在2002年11月召開的中共十六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並在2007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七屆一中全會上連任。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2006年頒佈施行的《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其中第六條規定,「黨政領導幹部在同一職位上任職達到兩個任期,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外界也都因此曾猜測,王樂泉可能會調職。但是,在2006年10月召開的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七屆一次會議上,王樂泉破例第三次當選自治區黨委書記[1]

七·五騷亂

2009年7月,新疆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發生由當地維吾爾族人回應廣東韶關對維吾爾族工人的針對性虐毆事件而發起的嚴重騷亂事件;事後當地維族漢族居民之間的衝突不斷升級。7月7日,就有部分漢族市民上街遊行;下午,王樂泉在新疆電視台發表電視講話,宣佈了一系列措施為衝突滅火,並呼籲民眾維護民族團結[2]。同年9月3日,烏魯木齊市漢族市民再次遊行,期間有人高喊王樂泉下台。這一系列事件,引起了中共中央對新疆問題的重視,特別是對新疆地區少數民族的政策。自2009年11月,分別由中宣部部長劉雲山國務委員馬凱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杜青林帶領的三批調研組,先後到新疆調研。這三批調研組,分為:宣傳思想文化教育調研組,經濟社會發展調研組,民族宗教、社會穩定、組織和政權建設組[3]

下台

2010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特別研究部署了未來新疆發展的工作[4]。這次會議之後,中央宣佈免去王樂泉在新疆的所有職務,調中央,任中央政法委副書記;新疆的黨務工作,由中共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接替。至此王樂泉已擔任新疆黨委書記長達15年。[5]

2012年11月15日,王樂泉在中共十八屆一中全會後卸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和中央政法委副書記等職務退休。

2013年11月30日,在中國法學會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上,王樂泉當選會長。[6]

2019年3月,王樂泉不再擔任中國法學會會長。

參考文獻

  1. ^ 王乐泉破例三任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 鳳凰網.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2-08). 
  2. ^ 王乐泉发表电视讲话.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10). 
  3. ^ 中央派数百官员分三批接连赴新疆调研. 新疆日報. [永久失效連結]
  4. ^ 胡锦涛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推进新疆发展工作.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25). 
  5. ^ 王樂泉不再兼任新疆自治區黨委書記 動情做告別. 中國新聞網. 2010-04-24 [2013-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中文(簡體)). 
  6. ^ 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 王乐泉当选会长.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4). 
中國共產黨黨徽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宋漢良
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書記
1995年9月-2010年4月
1994年9月起代理
繼任:
張春賢
非牟利組織職務
前任:
韓杼濱
中國法學會會長
2013年11月-2019年3月
繼任:
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