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廳,清朝末期設置的廳,屬於吉林省。
光緒年間,在松花江右灘地設哈爾濱關道、江防同知。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設濱江關江防同知、巡檢,管理中東鐵路周邊地區。宣統元年(1909年),改為雙城府分防同知廳,管理雙城府東北沿江地。宣統二年(1910年),改為撫民同知,治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為西北路道治所。中華民國二年(1913年)廢濱江廳,改置濱江縣。